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大眾網-齊魯晚報資訊:為確保東平湖漁業資源增殖并保護其生態環境,東平縣決定于2009年4月1日至7月31日,對東平湖實行封湖禁漁。
經了解,東平湖封湖禁漁期間,禁止一切人員、船只、漁具進入東平湖、大清河從事漁業捕撈生產。所有從事漁業捕撈生產的人員、船只、漁具必須在4月1日之前從東平湖和大清河內撤出,做到船靠岸、網入庫。封湖禁漁期間,東平縣漁政監督管理部門將加大工作力度,加強湖上巡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捕撈作業,對擅自進入東平湖、大清河進行漁業捕撈作業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山東省內陸漁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特別是對于利用電、毒等嚴重破壞資源的方式進行捕撈的,將依法嚴懲。與此同時,嚴禁收購倒賣東平湖及大清河捕撈水產品。
針對今年封湖禁漁時間較長的實際,為安排好漁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東平縣將采取有力措施,引導漁民群眾努力開辟新的生產門路,大力發展水產養殖、畜禽養殖、農副產品加工銷售以及資源開發、相關服務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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