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南方農村報資訊:水生生物保健品沒有生產許可證及批準文號被當地畜牧獸醫局查扣
核心提示:湛江雷州市畜牧獸醫局在近期的執法行動中,以凡是成分中含有《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2008)》(簡稱《目錄》)中規定的物質的養殖投入品,即視為飼料添加劑為由,扣押了多個經銷門店的微生物制劑及VC等產品一批。目前國內養蝦調水及底改用的微生物制劑,還有肥水用的氨基酸,大都含有《目錄》中的物質,如按《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要求,這類產品必須有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及產品批準文號,否則被視為不合格,除銷毀產品外,經營單位還將被罰款。如按此要求,國內與《目錄》有關的水產微生物制劑絕大部分為不合格產品。
雖然雷州的風波暫告一段落,但在水生生物保健品的歸屬未有定論之前,這個行業面臨的尷尬不會僅此一次。
陳旺賢的貨被扣了。
6月4日,雷州市畜牧獸醫局幾名執法人員來到烏石鎮大眾水產養殖藥品商行,查看了門店銷售的產品后,告知該店老板陳旺賢,其銷售的部分產品不合格,并當場扣押了店內銷售的由湛江市永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綠水利生素5箱。對于其他不合格產品,陳旺賢被要求全部下架,并退回生產廠家處理。
雷州市畜牧獸醫局執法人員現場開具《物品暫時扣押決定書》,上書“物品因無(飼料添加劑,記者注)產品批準文號及生產許可證,根據《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規定,決定予以暫時扣押,并限于2009年6月15日前到雷州市畜牧獸醫局處理此產品。”
隨后幾天,雷州市多間蝦藥經銷門店的產品被扣押,涉及包括湛江粵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內的多家生產企業。
消息傳出,立即在水生生物保健品行業引起強烈震蕩。“按這樣的扣押理由,整個行業內絕大部分產品都不合格,絕大部分企業要退出市場。”湛江市水生生物保健品行業協會秘書長黃海坤不無擔憂地向南方農村報記者表示。
一批微生物制劑被扣押
今年3月,廣東省農業廳啟動“200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內容包括飼料及獸藥專項整治。隨后,雷州市畜牧獸醫局成立了整治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開始對轄區內飼料及獸藥經營門店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在對蝦飼料及蝦藥經營店內銷售的微生物制劑及營養制劑,大多沒有飼料添加劑的生產許可證及產品批準文號。
工作小組對檢查的經銷店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要求其將無證產品下架并退回生產廠家。“但后來再檢查時,發現并沒有對產品進行處理,因此,我們對部分貨物采取了扣押措施。”執法小組成員、雷州市畜牧獸醫局畜牧股股長蔡永權向記者介紹。
6月15日,雷州市畜牧獸醫局對陳旺賢發出《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陳因為銷售無批準文號產品,被處以“沒收扣押產品、罰款800元、按雷州市飼料管理行政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處罰。
蔡永權表示,截至6月17日,已經扣押雷州市5個經銷門店的20多箱產品,包括微生物制劑及VC等。
經營蝦料和蝦藥銷售已經四年多的陳旺賢沒想明白的是,這些產品怎么突然間就不合格了?潑到水里調節水質的東西,怎么就成了飼料添加劑?
6月17日,記者來到陳的經銷店。據其介紹,如果按照畜牧獸醫局的要求,其經營的60來個蝦藥產品中,只有四個產品合格,而微生物制劑則全部為不合格產品。“都要退回廠家的話,我也沒有生意可以做了。”
肥水類產品歸屬沒定論
記者隨后采訪了執法單位——雷州市畜牧獸醫局。該局副局長楊吳養表示,對陳旺賢進行處罰的依據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禁止經營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的飼料添加劑。
這說明雷州市畜牧獸醫局認定被處罰的產品是飼料添加劑。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二條對飼料添加劑的概念有這樣的表述:本條例所稱飼料添加劑,是指在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少量或微量物質,包括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飼料添加劑。
對于飼料添加劑的概念,雷州市畜牧獸醫局畜牧股股長蔡永權說,并非一定要添加到飼料中才是飼料添加劑,“無論用法如何,即使是潑灑到水中,只要用于飼養動物的產品成份中含有《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2008)》中規定的品種,都是飼料添加劑。這是我們的理解。”
《目錄》包含了13類、260多種物質。其中可以添加入飼料中的微生物有16種,包括水產養殖中常用的枯草芽孢桿菌及地衣芽孢桿菌等。
被處罰的綠水利生素,雖然用法上明確標示為“加水溶解后全池潑灑”,但其主要成分為枯草芽孢桿菌,因此被雷州市畜牧獸醫局認定是飼料添加劑,需要按飼料添加劑的標簽規定,標示出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等有關內容。但該產品沒有,所以為不合格產品。
按照這樣的理解,那么肥水用的氨基酸、尿素等,都在《目錄》規定的品種中,也應該被視為飼料添加劑?蔡永權回答:“只要產品是在飼料店賣,那就應該被作為飼料添加劑進行管理。”
湛江此類企業九成無證
黃海坤則對飼料添加劑的概念則有完全不同的認識,“按字面意思理解,必須是在飼料的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才是飼料添加劑,不加入飼料中的就不是。即使產品成分中含有《目錄》中的物質,只要不是添加到飼料中,就沒有必要、以前也沒有要求辦理添加劑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
“湛江市80余家水產微生物制劑生產企業,絕大部分都沒有飼料添加劑的生產許可證,如果雷州畜牧獸醫局的解釋合理,那95%以上的產品都為不合格。”黃海坤向記者介紹,長期以來,用于調水和底改的微生物制劑因不是獸藥也不是飼料添加劑,所以只有在當地技術監督局備案的標準號和備案號;只有少數企業因生產添加到飼料中、作為飼料添加劑用的微生物制劑,才有飼料添加劑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
“這些所謂的不合格產品,要么接受雷州市畜牧獸醫局的整改建議,變身為飼料添加劑,要么退出雷州市場。”黃海坤補充道。
雷州市查處微生物制劑的銷售環節,而在生產企業較為集中的湛江,對生產環節的管理又有怎樣的措施?記者了解到,湛江市的各生產企業均沒有接到主管部門的整改通知。“也就是說,在湛江合法生產出來的產品,到雷州銷售就成了違法。”湛江某微生物制劑生產企業負責人感慨,“這讓生產企業感到無所適從,不知道該怎么做”。
上級部門出面暫解危機
記者隨即將此事件反映到上一級主管部門——湛江市畜牧獸醫局。湛江市畜牧獸醫局飼料工業辦公室主任黃文樞對飼料添加劑概念的不同理解不置可否,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反復強調,在今年的飼料專項整治行動中,“我們很清楚的交代,只要產品是以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的形式出現,包括生產、流通及使用環節,就一定要嚴查;如果不是,就不屬于管理范圍。”
怎樣才是“以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的形式出現”?黃文樞解釋,意思是在產品標簽上出現與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相關或類似的內容,如“本產品符合飼料衛生標準”等。對于外用的微生物制劑,是否屬于飼料或飼料添加劑還不明確,只能先放一放,等國家有明文規定再說。
黃文樞在接受記者采訪后致電雷州市畜牧獸醫局的相關人員,并明確表態,希望類似的執法“到此為止,下不為例”;對于已經扣押的產品和被罰款的企業,由當事雙方協商處理。
“他們(雷州市畜牧獸醫局)對這個意見表示尊重。”黃說。
楊吳養副局長隨后向記者表示,目前該局正在將水產微生物制劑及相關產品進行分類,再報請上級部門的指示,看具體哪些產品是其應該進行管理的飼料添加劑。
一場行業危機暫時劃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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