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羊城晚報資訊:湛江東海島東簡鎮蝦農梁某因廠家技術員指導不當而超量使用了××牌“菌毒清2號”,致使其放養的7畝100萬尾進口南美白對蝦苗全部死亡一事,在當地工商部門的鼎力調解下,本月7日,梁某如愿領到了經濟補償共7萬元。
今年5月中旬,梁某以90元/萬尾的價格,購進100萬尾進口南美白對蝦苗在7畝蝦塘內放養。今年6月30日,他發現塘內水質不太好,便從“海南××生化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在東簡鎮上設置的銷售點購買了××牌“菌毒清2號”,并在這家公司技術員余××的指導下向蝦池噴施。次日早上,梁某發現噴施了蝦藥的7畝蝦塘內放養的100萬尾進口南美白對蝦全部死光,便迅速將有關情況投訴至當地工商所。
東簡鎮工商所接到投訴后,所長鐘強帶領執法人員深入蝦池調查取證,并組織有關專家分析造成對蝦死亡的原因。經調查,認為死亡的原因系技術員指導超量使用蝦藥所致,但使用過程中蝦農也有一定的責任。
為此,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7月30日,廠家和蝦農達成了協議:廠家一次性給蝦農7萬元作為經濟損失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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