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農村報資訊: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加強三聚氰胺生產經營管理的若干意見》(工信部原〔2009〕516號),規定三聚氰胺禁止委托生產或貼牌生產,嚴防三聚氰胺流向乳品加工業和飼料加工業。
《意見》明確生產企業是落實生產經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新建、改建、擴建三聚氰胺生產裝置要向當地工業主管部門備案,裝置投產前要向當地工業主管部門通報。產品包裝要登記編號,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標識。禁止委托生產或貼牌生產等行為。
《意見》強化了行業準入制。新建、改建、擴建三聚氰胺裝置,要統籌兼顧技術進步、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等措施。新建裝置應依托現有合成氨、尿素、純堿、碳銨等化工企業建設。新建裝置的噸產品能耗要控制在1200千克標煤以下、尿素消耗應不多于3200千克、廢水廢氣要達標排放。現有裝置要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力爭2014年底前達到上述各項指標。《意見》還要求各地工業主管部門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本地區三聚氰胺上年和上半年的生產經營管理情況。
據了解,我國是三聚氰胺生產大國,產能、產量位居世界前列。多年來,三聚氰胺行業管理相對薄弱,行業發展中產能盲目擴張、布局分散、產品單耗偏高等問題日益嚴重。一些不法企業和個人,利用三聚氰胺氮含量高的特性,故意將該產品添加到乳制品及飼料中,嚴重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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