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12月3日,記者從丹江口市水產局獲悉,丹江口市圣水湖水產合作社近日分別與有機魚養殖戶、捕撈戶簽訂《有機魚生產協議》113份和320份。
圣水湖水產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11月,丹江口市水產局委托該社進行有機魚生產與申報,使丹江口市鰱、鳙、銀魚于今年3月獲得國家有機產品認證。該社與有機魚養殖戶、捕撈戶簽訂此協議,目的是為了根據《有機產品標準》的要求,促使漁業標準化生產,進一步提高丹江口水庫水產品品牌效益,切實增加漁民收入。
協議規定該社:做好有機魚生產發展規劃,制定管理措施;爭取有機魚惠農政策,及時提供有機魚生產信息;指導漁業養殖戶、捕撈戶嚴格按照《有機產品標準》和相關規程進行生產;提供禁用藥物清單和有資質的苗種及漁需物生產供應商名單,監控漁業養殖戶、捕撈戶生產過程,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生產;維護有機魚生產者的利益。
協議還規定有機魚養殖戶、捕撈戶:服從管理,嚴格按照《有機產品標準》,從事有機魚生產、捕撈、加工、銷售等活動,苗種和漁需物在有資質的單位訂購;遵守《鰱鳙魚養殖操作規程》,在指定地點設置網箱,掛好標識牌;按《機動船清洗維護規程》,定期到指定地點進行船只維修、清理廢棄物;及時準確填寫《養殖日志》及相關表冊,保存生產檔案;嚴禁使用違禁物品、劣質或不符合規定的苗種,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漁需物資;當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提出申訴,對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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