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賒銷而未售出的對蝦飼料年底都會退回給廠家,這些蝦料一般會被低價甩賣
“你那有處理蝦料賣嗎?”近幾日,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養殖戶王貴(化名)頻繁打電話詢問各個廠家的業務員。
王貴想購買的處理對蝦飼料不是用來養蝦,而是養魚。
粵西地區是對蝦養殖重地,處理蝦料量較大。當地養戶喜歡用處理蝦料養魚。他們原本想著“有著數”,用低價買高檔對蝦飼料養魚“快高長大好賣錢”,卻沒想到低價高檔對蝦飼料背后卻存在質量難保證與違反管理規定的風險。
買處理蝦料用來喂魚
“處理蝦料”是指經銷商、養殖戶年底退回給廠家的蝦料。由于廠家大量賒銷蝦料,經銷商的存儲量比較大,每年年底他們都將部分蝦料退回廠家。廠家一般采取打折低價方式出售處理對蝦飼料,價格視飼料的品種與品牌而定。
王貴有6口池塘,共80多畝。上年12月底他投了近20多萬尾黃鰭笛鯛苗。他打算用處理蝦料飼養黃鰭笛鯛三四個月后,再用羅非魚飼料繼續投喂。
“蝦料營養高,魚長得快,出售的時間比全用魚料投喂的早。”他說,到了七八月份,塘里的黃鰭笛鯛可長到1斤/條的上市規格,“全程都喂魚料的魚達不到這個規格。”王貴表示,七八月份是禁海期,魚價好,一斤大規格的黃鰭笛鯛至少可賺個兩三塊錢。
按照養殖量與養殖時間計算,王貴今年計劃買10多噸廠家處理的對蝦飼料,目前他已購買了2噸。“我買得算是比較少的,有的養殖大戶要買上百噸。”他說,處理蝦料的價格比較便宜,每噸的價格為3800元到4700元之間,僅為常價的60%。他說,大家在這個時候都會搶買,有時跟廠家不熟還買不到。不過他強調,為保飼料的質量,養戶一般都會首先考慮買大廠家的處理料。
粵西某大型水產飼料公司總經理唐開(化名)告訴記者,購買處理蝦料養魚的現象主要在粵西較為普遍,存在時間也較久,約有五六年。他說,除了黃鰭笛鯛,粵西的養戶還用處理蝦料投喂鯔魚。
養殖效果好壞難確定
蝦料喂魚的效果究竟怎么樣?唐開認為,這很難說,因為蝦料畢竟不是專門針對魚的營養需求所生產的飼料,也沒有任何廠家或研究學者針對這種情況做過調查或研究。不過,他根據養戶購買處理蝦料的熱情來看,“效果應該不錯。”
北京北歐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鄭維中表示,對蝦飼料是高檔飼料,蛋白含量比羅非魚飼料高,而且所用的魚粉等原料也是優質原料,“好的原料對魚的快速生長還是有很大的幫助。”
王貴也表示,養戶也是看到小魚喜歡吃蝦料才會購買處理蝦料。他說,處理蝦料與高檔魚料的營養都比羅非魚飼料的高,但每噸處理蝦料的價格比羅非魚料高幾百元,比高檔魚料低一兩千元。“從經濟效益來說,處理蝦料是最優選擇。”
盡管養戶對處理對蝦料情有獨鐘,但鄭維中認為,養戶應該適量地給飼料補充一些營養。他說,處理飼料的存放期一般都比較久,一些微量營養元素,如維生素類,存放時間越長,被氧化失效的量越多。據了解,微量元素是飼料中不可或缺的,缺少了它們,魚容易發病,生長甚至出現畸形。
鄭維中還表示,存放時間長,飼料中的蛋白質與油脂會出現氧化,飼料的營養水平大打折扣。他建議,養戶使用處理蝦料時,要更加注意檢查飼料的質量,一旦發現飼料變質發霉,決不能用,“因為變質發霉的飼料肯定會影響魚的生長,帶來食品安全隱患。”
在違規邊緣走鋼絲繩
處理對蝦飼料帶來的不僅是質量的風險,更危險的是,養戶使用處理對蝦飼料、廠家銷售處理飼料的過程中都有可能觸犯相關管理規定:養戶使用了過期飼料,廠家銷售過期飼料。
《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無產品質量標準、無質量檢驗合格證、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變質和過期飼料。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中也規定,對經營銷售過期、污染、變質的飼料或者未經檢疫、質量檢驗的進口飼料的要進行嚴厲處罰。
經銷商、養殖戶年底退回對蝦飼料給廠家,退回的原因主要有兩種,一是庫存太多,銷售不完;二是飼料過期、變質發霉,無法銷售。
據了解,對蝦飼料的保質期為3個月。飼料在退回廠家之前,在經銷商、養殖戶處的存放時間較長。唐開說,經銷商退回的飼料,一般都是差10多天就到保質期,最多不會相差30天。
他表示,退回來、未過期的飼料并不會立即出售,廠家需進行檢查、登記、存放后才對外銷售。飼料從經銷商、養殖戶處重新運回廠家,廠家再出售給養殖戶,這個過程所需要的時間長短不一。在這期間,原本即將過期的對蝦飼料有可能變成過期飼料。各種不同生產日期的飼料夾雜在一起,廠家銷售時,工作人員核查不加注意,很有可能就賣了過期飼料,養殖戶也使用了過期飼料。
即使養戶在購買時,飼料仍沒過期,但養戶運回池塘在使用過程中,飼料有可能從未過期過渡到過期。原來,因為處理對蝦飼料并不是隨時都可購買,養戶每次的購買量大,至少可以滿足兩三個月的養殖使用量。這樣,原本還有一兩個星期才到保質期的對蝦飼料,待養戶用到最后時,一般都已成過期飼料。
不過,王貴覺得一些過期時間不長的飼料的質量似乎還可以,并沒有影響養殖效果。至于違不違規,他說,“誰管呢,投到水里,誰知道是什么時候的飼料。”
唐開也認為,過期時間不長的飼料,實際它的質量并沒怎么下降,各種營養指標與新的相差不大,養戶添加一些營養物質拌料投喂,效果也不錯。不過,由于是過期飼料,按規定廠方不允許銷售。當客戶需要購買時,唐開說,廠方都會明確告訴養殖戶,這是過期飼料,銷售的名義也不是按飼料來銷售,而是廢料,價格也比未過期的飼料便宜。
業內人士認為,退回廠家的處理飼料量多、零散、生產日期雜亂,有的標簽丟失,要確定飼料在銷售時是否在保質期內困難較大。他說,在養殖過程中,過期飼料的使用更難監管。要規范管理處理飼料的銷售與使用,能依靠的就是提高廠家與養戶的法律意識與教育。不過,他承認,在利益面前,這些方式顯得蒼白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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