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23日,從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獲悉,近一個月來,根據大黃魚苗藥殘監督抽檢的結果,寧德、福州已銷毀問題大黃魚苗180多萬尾,蕉城區還對某養殖場違法用藥行為給予1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今年以來,我省各地漁業執法機構加大對產地水產苗種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超標的苗種單位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將查處檢出禁用藥物的大黃魚苗種單位列為今年首批水產養殖執法的督辦案件。為提高執法成效,確保違法案件得到及時順利的查辦,省總隊采取省、市、縣三級聯合執法行動的形式,指導和督促基層執法機構開展調查處理工作。各地漁業執法機構整合執法力量,積極行動,對違法違規的生產單位依法采取了停止銷售、責令整改、苗種無害化處理或監督銷毀、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等措施。
據介紹,各地對水產苗種違法違規生產行為的查處,在苗種生產企業中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達到抓典型,打重點,懲處小部分,教育一大片的效果。
免責聲明:本文在于傳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文不保證其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并未經過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數據的準確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