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昨天,東城區在全市率先實施水產品準入制度,蝦、蟹等水產品沒有疫病檢測報告以及產地證明將不能進入轄區內的商場、超市銷售。同時,東城區工商分局還規定,轄區內1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須懸掛水產品公示牌,若產地與進貨地點不符,處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公示牌須注明進貨地點昨天,記者在美廉美和平新城店水產柜臺看到,公示牌上寫著:“鮮海蝦產地大連,進貨地點四道口;黃花魚產地舟山,進貨地點四道口;海鱸魚產地福建,進貨地點四道口……”
營業員小陳說:“我以后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當天水產品的進貨地點、產地等情況寫在公示牌上。”東城區轄區內的美廉美和平新城店等17家商場、超市每天都要向顧客公示水產品情況,這種做法在全市尚屬首家。公示內容不符將被封存東城工商分局副局長李雪松介紹,為加強掛牌公示經營的管理,各工商所對管轄范圍內的商場、超市每三天巡查一次,主要對進貨臺賬、索證、索票進行檢查。同時,區工商分局消保科還要對17家實行水產品公示的商場、超市進行抽查,如發現公示的內容與提供的票據不符,則當場對銷售的水產品進行封存,責令停止銷售。如若超市水產品產地和進貨地點不符,經調查后,情況屬實,按虛假宣傳進行處理,處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準入制緣起福壽螺事件李雪松介紹,前不久的福壽螺事件讓人們對水產品的安全狀況提高了警戒,水產品準入制也將在今年的11月1日起在北京市實施。他說:“水產品準入制主要是加大了水產品批發市場的管理力度,把住了進貨源頭這一關。東城區銷售的水產品90%是從大鐘寺、新發地、四道口等周邊大型批發市場進貨,但日常檢查中卻發現了一些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產品出現致病菌的情況。為嚴格防控水產品種可能存在的危害與風險,今后,東城區將嚴格執行準入制度,并在所有的商場、超市推廣水產品掛牌制度。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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