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經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從現在起,在汕頭口岸進口的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只需憑公海自捕魚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等資料即可向汕頭檢驗檢疫部門報檢。汕頭成為繼福建、廈門后,又一個對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實施檢驗檢疫便利措施的口岸。
據悉,今年4月份,為了促進海峽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宣布了15條優惠臺灣同胞的政策措施,其中一項是:“允許來自臺灣漁船自捕的水產品輸往福建,參照大陸自捕漁船做法,憑公海自捕魚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等資料向檢驗檢疫部門報檢,不再要求提供臺灣主管部門的衛生證書!边@項措施的出臺,打通了臺灣水產品從福建口岸進境的通道。
汕頭與福建同屬海峽西岸經濟區,與臺灣關系密切,從80年代始就成為對臺貿易的重點地區,同時又是廣東主要的水產品加工出口基地。在國家公布給予福建優惠政策后,汕頭檢驗檢疫部門根據汕頭的實際,與當地政府一起努力爭取,使這項優惠政策延伸到汕頭。這項對臺水產貿易檢驗檢疫便利措施的出臺,不但給臺灣自捕漁船水產品進入大陸市場增加了一條便利通道,而且也使長期困惑汕頭出口水產品加工業的海捕水產品原料缺乏問題得以解決,將對汕頭水產品加工、出口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目前,汕頭檢驗檢疫局已做好迎接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輸汕的各項準備工作,只要貨物進境,該局將對貨物實施一系列的便利措施。包括優先報檢,優先對貨物進行檢驗檢疫,優先辦理相關的驗放手續。
南方漁網編輯: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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