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今天上午,豐臺工商分局在京深海鮮批發市場內召開了現場會,宣布在本市率先啟動水產品準入制,并要求經營戶不得加工、銷售死的黃鱔、甲魚、烏龜、河蟹、鱉、蝦及死的貝殼類水產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產品。
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制定的《加強北京市水產品市場準入管理的意見》在全國水產品市場監管中尚屬首例,并將于今年11月1日在全市的市場、商場超市、餐飲企業開始實行。豐臺工商分局工作人員同時對經銷戶懸掛公示牌、進貨票據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根據要求,經營戶不得加工、銷售死的黃鱔、甲魚、烏龜、河蟹、鱉、蝦及死的貝殼類水產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產品。水產品經營戶應保證經營場所環境整潔,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毒,豐臺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說,河蝦決不允許賣死的,海蝦可以銷售冰凍的。
《加強北京市水產品市場準入管理的意見》還要求,經營戶應主動向零售環節提供《北京市市場銷售憑證》,加蓋銷售印章,并將檢驗證明一同登記備案,保證可實現全程追溯。經營戶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產品的真實信息,設置水產品公示牌,公示牌應標明品種、產地等信息,實行掛牌公示經營。
為此,豐臺區北京京深海鮮批發市場已經制作發放“水產品公示牌”44塊,若發現產地與進貨地點不符,工商部門將處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經營鱷魚等特殊水產品沒有辦理《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的、水產品沒有縣級以上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票據證明與貨物種類不符的都不得上市銷售。
豐臺區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水產品經營戶須建立水產品臺賬,記錄供貨單位的名稱、地址、產品種類、數量等信息,并保存進貨單或來貨發票以備查驗,進口產品還須提供報關單。此外,對半年內出現三次檢疫結果不合格的水產品產地實行區域退出,不得進入市場。特別提醒
下月購買水產品得要銷售信譽卡
工商部門提醒,11月1日以后在市場購買水產品時不要忘記索要銷售信譽卡,銷售者需要在上面標注商品名稱、價格、銷售日期等信息,為消費者追溯提供依據。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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