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近日,有消費者反映,從市場、超市購買的冷凍海產品,水份含量太多,有的竟占了三分之一的份量。雖然有規定,小包裝的冷凍海產品要明確標有凈重的字樣,可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由于對凈重的概念沒有明確的定義,因此消費者很容易吃虧。
昨天,記者從一家超市購買了幾袋冷凍海鮮產品,解凍后發現,魚蝦的分量有了很大變化。其中,冷凍蝦仁買時250克,而解凍后只有200克;冷凍小黃魚買時500克,現在卻只有350克了;只有冷凍帶魚段,解凍前與解凍后的分量差別不大。包裝袋上明明標注的是凈重,可消費者花了海鮮的價錢卻買了一些水。看來問題就出現在凈重這個的定義上了
超市工作人員:凍的肯定有水啊,沒水怎么凍得上啊,那為什么叫凈重,凈重是去了塑料袋。
超市工作人員對凈重的解釋就是帶冰的總重量,而消費者對凈重卻是另一種認識方法。
消費者的想法還直接,我花的是買海鮮的錢,凈重不應該把冰的錢也算進去。
然而記者了解到,目前業內對凈重概念還缺乏明確的定義,這也會給個別商家帶來可乘之機,有借口坑害消費者的權益。
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 邱寶昌:不是我們包裝物以內的叫凈重,加上包裝的叫毛重, 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所以要求標識一定要明確具體, 如果凈重500克, 那么指魚的500克或者指蝦或者指水產品本身的重量為凈重,如果標的是400克, 把冰塊去掉以后是300克或350克,這是典型的短斤缺兩, 像這種行為, 實際上就是對消費者欺詐, 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一旦買了這種含水大的冷凍海鮮產品后,如何來維權呢?律師也給出了建議
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 邱寶昌:按照《北京市消法實施辦法》的規定,短斤缺兩就是欺詐 消費者可以依據消法以及北京市實施消法的辦法有關規定可以向違法的商家要求雙倍賠償。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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