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聽說我市只有一家星級酒店有經營河豚魚的資格,可是市區統一路一家飯店的招牌上也有河豚魚這道菜。”11月8日一名市民向記者反映。連日來,記者通過采訪調查了解到,市場上經常能看到有人在銷售河豚魚。
家住市區的耿先生告訴記者,7日,他在一家水產品市場看到有攤主在賣河豚魚,當時攤主聲稱只要會做,吃了沒事。
11月7日下午,記者來到環翠區孫家疃鎮遠遙碼頭。在一條正在卸貨的大船旁邊,一名漁民從雜魚堆里面揀出兩條河豚魚扔進海里。記者問他為啥扔了,他告訴記者,河豚魚有毒不能吃,而且死的時間太長,夾雜在小雜魚里面如果加工成飼料,會毒死其他動物。記者問他為啥不賣掉,這名漁民說,那些小船拉回來的河豚魚,活得多,都是飯店收購了,很少人敢自己買回家吃。
在一處小船船主的攤位上,記者看到一條河豚魚的魚鰓還在一張一合,一名飯店老板給了攤主3元錢,就拿走了這條河豚魚。記者問船主:“河豚魚能賣么?”船主指著飯店老板說:“人家天天來收,一般人不會做,俺不敢賣給生人,如果不會做就導致中毒死人的!
市衛生監督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河豚魚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魚類,由于其品種多、毒性差異大,不易鑒別,且在不同生存環境和不同季節時毒性也有很大差別。如果食用不當很容易引起中毒事件。餐飲行業要經營河豚魚,必須有國家衛生部批準的經營資格。衛生監督部門提醒市民不要貿然食用河豚魚。
市海洋與漁業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漁民捕獲的河豚魚只能銷售給有經營河豚魚資格的餐飲加工單位,一般餐飲單位沒有經營資格,因此漁民出售給他們是違法的。一名工商執法人員也告訴記者,國家規定河豚魚不能隨便出售。
記者了解到,相關執法部門近期將對市場進行檢查,避免市民誤食河豚魚中毒事件的發生。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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