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攤位上擺放著各種水產品的產地證明文件備查,門口掛出了水產品公示牌。昨天上午,豐臺工商分局在作為試點的京深海鮮批發市場召開現場會,在全市批發市場率先啟動水產品準入。該市場規定,醉制或腌制的生食水產品,鮮蟹、蝦、黃鱔、甲魚、貝殼類水產品死后不得上市銷售。
水產品資料掛牌公示
11月1日起,北京將正式對蝦蟹魚等水產品實行準入制度,進入北京市場的水產品每批次出境須有縣檢驗合格證明和產地證明,進口水產品必須提供報關單,并掛牌公示品種、產地信息。
昨天,記者在京深海鮮批發市場一家銷售海蟹的攤位門前看到,一塊公示牌已經懸掛出來,店內所銷售的所有水產品的名稱、價格、產地都記錄在其中。該商戶說,商品售價沒有因此增加。
市場負責人介紹,作為水產品的準入試點,市場為此專門前往主要水產品集中的外地供貨基地實地考察具體養殖、檢測情況,告知當地必須提供產地證明和檢測報告,目前已經有80%的商戶實行了準入規定。同時要求不得加工、銷售死的黃鱔、甲魚、烏龜、河蟹、鱉、蝦及死的貝殼類水產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產品。
三次檢疫不過貨源地退市
豐臺工商分局市場科科長郭少民介紹,隨著水產品準入期限越來越近,新發地、岳各莊、中央、西南郊等幾大水產品批發市場也正在緊張籌劃之中。“目前在具體執行中遇到的一個難點主要來自外地供貨商能否準時提供證明方面”,郭少民說,有的供貨產地距離縣城很遠,每次檢測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有的小縣城可能還不具備相關檢測能力,而北京要求每批次水產品必須提供縣級以上水生動物疫病監測部門檢驗報告,他們將面臨一個不小的考驗。
郭少民指出,半年內出現三次檢疫結果不合格的水產品產地將被區域退出,不得進入市場。如果產地與進貨地點不符,提供虛假證明,就涉嫌虛假宣傳,將依據不正當競爭法可處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而京深海鮮市場負責人表示,現在市場制定的規定是,一旦發現外地提供的產地證明和檢測報告有假,市場將立即停止銷售該批次的水產品并組織銷毀,多次存在這種情況后,該供貨商的產品將被退出此市場。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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