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14日召開加強漁船管理控制海洋捕撈強度工作會議,明確“十二五”期間海南海洋捕撈強度將減壓,2015年較2010年相比,減少漁船766艘,減少捕撈功率4.2萬千瓦。
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海南海洋捕撈業快速發展,海洋捕撈漁船數量和規模大幅度增長,對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造成了巨大壓力,許多傳統經濟魚類資源出現衰退趨勢,加強漁船管控工作,是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
“十二五”期間,海南將核減捕撈漁船766艘,功率42324千瓦,到2015年海南海洋捕撈漁船總數控制在10115艘、功率控制在507368千瓦,漁船數量和總功率分別較2010年核減7%和7.7%。
海南將在“十二五”期間調整捕撈生產結構,通過淘汰小舊漁船,建造大中型漁船,壓縮近海捕撈,發展外海遠洋捕撈等方式鼓勵、扶持減船轉產,實現捕撈強度與漁業資源可捕量相適應的目標。
海南將重點核減三類漁船:一,20噸以下的舊、小漁船,按規定報廢檢驗不合格的捕撈漁船;二,停止報批建造30噸位、功率15千瓦以下的小型漁船,特別是從事底拖網、燈圍和定置網作業的漁船;三,淘汰嚴重破壞近海漁業資源的30噸位、15千瓦以下的近岸小機拖網、小燈光圍網、定置網漁船及其他破壞漁業資源的作業漁船,同時引導漁民積極報廢舊、小漁船,空出相應功率建造80噸以上外海捕撈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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