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2006年11月17日,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布對上海市多寶魚抽檢結果,“據最近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本市滬西、銅川水產品批發市場、超市和部分飯店采樣的30件冰鮮、鮮活多寶魚檢測結果顯示,除重金屬指標檢測合格外,30件樣品全部檢出硝基呋喃類代謝物,且呋喃唑酮代謝物最高檢出值為1mg/kg左右。同時,部分樣品還檢出恩諾沙星、環丙沙星、氯霉素、孔雀石綠、紅霉素等禁用漁藥殘留,部分樣品土霉素超過國家標準限量要求。 ”同時發布消費預警,“因本市市售多寶魚檢出藥物殘留超標嚴重,食監部門提醒市民謹慎購買、食用藥物殘留超標的多寶魚。” 從而引發“多寶魚風波”,事態急劇惡化,造成了全國多寶魚停銷售的局面。
作為多寶魚養殖的相關從業人員,開始我并沒有意識到事態的嚴重和復雜,但隨著了解相關的法規和跟蹤風波的進展,我疑問越來越多,發現該風波折射出的嚴重問題也越來越多。
2006年12月13日,看到《人民日報》報道多寶魚風波時,對禁用漁藥種類和多寶魚特性的表述仍都是錯誤的,感覺到事態更加惡化了。
上海檢測購自外省的多寶魚不依據國家內銷法規,要依據我國進出口法規嗎?
多寶魚風波開始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引起了廣大民眾的疑問,水產品檢測標準到底是什么?
事件發生后,2006年11月18日,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不知道上海執行的什么標準。
而上海的水產行業協會知道上海執行的什么標準嗎?
據《上海青年報》2006年11月18日報道,上海水產行業協會有關人士也不知道上海食品藥品監管局執行的什么標準。而該人士還說,“半年前我們曾經向有關部門提交過一個水產品的準入條件的試行規范,試圖與外省市建立一個水產品方面的產地認證制度,但是目前還沒有新進展。”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消費預警,“提醒市民謹慎購買、食用藥物殘留超標的多寶魚”,藥物殘留超標,也就是超過了標準規定的指標,可見,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是有標準可依的。因為一直未見其公布該標準,所以只能根據其發布的信息推斷其檢測所依據的標準。
檢測報告中列出了七種漁藥,其中稱硝基呋喃類藥物、恩諾沙星、環丙沙星、氯霉素、孔雀石綠、紅霉素為禁用漁藥,土霉素為允許使用的漁藥,檢測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檢測方法是檢測硝基呋喃代謝物。
2006年12月4日《中國漁業報》報道了農業部漁業局副局長陳毅德就多寶魚有關問題答記者問:從這次上海有關部門的藥殘檢測情況看,超標藥物有7種,全部都是抗菌藥,其中,有3種屬于禁用漁藥,分別是硝基呋喃類、氯霉素和孔雀石綠,有4種不是禁用藥,分別是土霉素、紅霉素、環丙沙星和恩諾沙星。
可以看出,上海抽檢多寶魚,判定藥物殘留超標,發布消費預警的標準高于國家相關的標準。那么高到什么程度呢?
我們以環丙沙星、恩諾沙星和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檢測方法為例進行分析。
根據我國相關法規,環丙沙星僅在無公害水產品中禁止使用,而無公害標準不是強制性標準。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環丙沙星列為禁用漁藥,說明其標準不低于無公害標準。恩諾沙星不在無公害水產品禁用藥物清單中,還被推薦作為環丙沙星的替代藥物,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恩諾沙星列為禁用漁藥,說明其標準高于無公害標準。
根據《NY 5152—2002 無公害食品 大菱鲆》的要求,硝基呋喃類藥物呋喃唑酮的檢測方法是高效液相色譜法(按SN 0530的規定進行),檢測的是呋喃唑酮的殘留,不是其代謝產物的殘留。這個差別非常大。
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2006年12月3日分析認為,“目前,沒有針對魚類產品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留量測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國家質檢總局于2005年8月發布,2006年2月正式實施《進出口動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留量測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SN/T1627-2005),本標準適用于雞肉、蝦、蜂蜜和腸衣中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留量測定。這一標準是為適應國際上發達國家實施的技術標準制定的,目前有的發達國家也達不到這一標準。上海檢測并予以通報的大菱鲆中的硝基呋喃類藥物含量,參照的就是該標準。”
也就是說,上海制定的檢測標準是依據進出口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及動物源食品中殘留物質監控計劃》中明確說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管理體系明確區分了用于內銷和出口的動物及動物產品的生產。從這個角度如何看待上海檢測多寶魚采用進出口法規這一問題呢?
那么是上海制定了新的地方法規嗎?即使制定了地方法規也應提前明確公告,說明實行日期。若沒有制定地方法規,以這種方式抽檢多寶魚并判定藥殘超標,造成嚴重的多寶魚風波,該做法的性質又如何判定呢?
日本對中國實行貿易壁壘,對進口水產品實行肯定列表制度,尚且提前了半年多通知中國,表明在確定的時間開始準備檢測的項目和標準,以便出口國有足夠的時間按新的標準準備貨源。并首先在日本國內試行一段時間。
國際貿易尚且如此,對國內流通水產品檢測程序,為何如此不合常理?
上海針對抽檢多寶魚采用進出口標準,也對其他水產品使用了嗎?
據《新聞晨報》2006年11月28日報道,“上海市食藥監局公布水產市場監測結果,除了多寶魚,其他水產品都安全”。
“昨日,上海市食藥監局公布上海水產市場50余種水產品監測結果,結果顯示:除了多寶魚外,本市食用水產品總體上合格率較高,市民可放心食用。此次監測的水產品樣品包括淡水魚、淡水蝦蟹、淡水貝類、海水魚、海水蝦蟹、海水貝類以及甲魚等類別,涉及的水產品種達50余種973件。監測的項目包括四環素、土霉素、氯霉素、孔雀石綠等17項漁藥殘留指標。”
監測結果顯示,淡水魚合格率為98.1%,淡水蝦蟹合格率為99.4%,淡水貝類合格率為99.5%,海水魚合格率為96.5%,影響海水魚合格率的主要魚種為近期披露的大菱鲆(即多寶魚),海水蝦蟹合格率為99.5%,海水貝類合格率為99.7%,甲魚合格率為98.8%,頭足類全部合格。
那么,檢測其他產品所使用的標準是否和檢測多寶魚所使用的標準一樣呢?
難道上海水產市場上所有上述產品,在抗生素殘留方面都超過了無公害標準?硝基呋喃代謝物指標也都達到了進出口標準?
據《勞動報》2006年10月20日報道,在2006年10月20日前,監管部門對市場的周期性抽檢重點多在氯霉素等物質上,不包括硝基呋喃代謝物,為應對大閘蟹致癌風波,只是對大閘蟹的專項抽檢才首次包含了硝基呋喃代謝物。如此看來,例行抽檢未必包括硝基呋喃代謝物的檢測。
據《新聞午報》2006年11月23日報道,上海對本市的22萬畝水產養殖場從未進行過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檢查,多寶魚爆出硝基呋喃超標后,才計劃在12月的例行檢查中,將硝基呋喃首度列入排查范圍。
考慮到上海水產養殖場的水產品,在只檢查氯霉素、孔雀石綠、紅霉素這幾項指標的情況下(《青年報》2006年11月23日報道),藥殘合格率僅90%,按照多寶魚風波中針對多寶魚的檢測抗生素種類,按照進出口標準檢測硝基呋喃代謝物,如果合格率還能達到98.1%-100%,值得懷疑。
《東方早報》同日報道,上海水產部門相關人士說,“年底前對郊區水產養殖場的抽檢,硝基呋喃代謝物也首次被列為檢查項目之一,抽檢范圍涉及所有魚、蝦、蟹,主要是一種摸底行為。” 而本地產水產品占本市水產市場總量約1/8。如果,上述公布的檢測品種都包括了硝基呋喃代謝物檢測項目的話,都是高合格率,何必還要對此摸底?
其他各城市檢測多寶魚,在只檢查氯霉素、孔雀石綠等指標時,合格率也都很高,甚至達到100%。按照無公害標準,檢測硝基呋喃類藥物――呋喃唑酮殘留,也可達100%合格。但按進出口標準,檢測硝基呋喃代謝物,某些批次100%超標,可能是養殖過程中使用過硝基呋喃類藥物,或者飼料中含有該成分(今年出口水產品,出現過類似案例)。
所以,有理由懷疑,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檢測其他水產品和檢測多寶魚使用的標準不相同,對多寶魚增加了多項苛刻的指標。
而標準的不同,造成了多寶魚成為“毒魚”、“致癌”的形象,嚴重打擊了多寶魚產業,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食品恐慌。
多寶魚藥殘問題所涉及的制度與監管,不單純是多寶魚,而涉及到整個水產品,從政府層面涉及到養殖業監管、獸藥監管、水產品許可證制度、食品安全、工商管理、產業規劃、社會安定等多層面問題,從發現問題到解決方式,若是協調的政府,會通盤考慮,制定出一系列相關的措施,和合理地正常的解決次序。尤其是本屆政府特別注重保護農民的利益,而水產養殖是農業項目,多寶魚產業涉及十數萬從業人員的生計問題。
而這次多寶魚風波中,出現了一定的混亂,北京不知道上海執行的什么標準。深圳剛剛發布檢測沒問題,北京當天就禁售了。某些地方,先是報稱完全合格,后又報稱部分不合格,甚至直到現在,檢測結果的描述仍不一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農業部組成的調查組在產地還沒有調查出結果,正大批量抽檢樣品,上海就有報道,擬建立一套檢驗合格證明制度。
在處理食品安全恐慌的緊急事件中,各地方表現出的不一致,加重了消費者的懷疑和恐慌。
理性面對農畜產品抗生素殘留出口標準高于內銷標準的現實
當今,食品安全在全世界受到普遍關注,尤其是在發達國家。而對食品安全,比如抗生素殘留問題,應得到理性認識。
現在我國很多民眾,談藥色變,每每聽到養殖動物在使用抗生素藥物時即恐慌不已,其實,現在人類生存的很多方面已離不開抗生素。
人類社會發展到工業化、信息化、科技化的現在,人口急劇膨脹,狩獵和捕撈不能再滿足人類的動物性蛋白的需求。畜牧養殖成為人類動物性蛋白的主要來源。為達到人類需求的產量,只能依賴科技的進步,如抗生素和生物技術的發展。
科技的發展永遠是雙刃劍,人類總是先認識和利用到它有利的一面,而其有害的一面往往在滯后很長時間才會顯現出來。
抗生素在動物食品養殖中的應用就是這樣。比如,肉食雞的工廠化養殖即是在西方發展起來的。抗生素和激素在雞的整個生長期起著關鍵的作用。現在我國的肉食雞的養殖就是從西方引進的模式。
世界的一切都是在經濟主導下運轉的。現在發達國家在技術、金融、貿易規則方面占有絕對優勢。而其動物性食品大部分都是由發展中國家供給的。比如,我國的畜禽和水產品的出口量占產出總量的比例很大,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際貿易中抗生素殘留標準基本上都是進口國的制定,大部分與貿易壁壘和政治有關,歸根到底或者是由供求關系因素、或者是保護本國產業發展或者是由政治因素決定的。比如2003年7月3日,日本突然宣布對中國的鰻魚加工品實施命令檢驗,查驗恩諾沙星等藥物。即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具體可參考國家商務部世界貿易組織司的分析:《輸日鰻魚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
做為一個出口大國,我國為保障動物源性食品的出口,針對抗生素殘留的制定了幾乎是全世界最嚴格、最苛刻的法規。比如,多寶魚風波中涉及的硝基呋喃代謝物的標準,很多發達國家也達不到。據統計,僅2005年7月德國從我國進口呋喃唑酮30000公斤。而呋喃唑酮在我國所有食品動物上是禁用的。
而我國是出口依賴型經濟結構,因此,我國出口動物源性食品的抗生素殘留法規都是為應對進口國的要求制定的。而內銷產品的相關法規就是根據國情制定的。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管理體系明確區分了用于內銷和出口的動物及動物產品的生產,這并不是因為不考慮我國民眾的健康,而是現實國情決定的。
我國雖然在世界貿易中有很重要的地位,但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一個發展極度不平衡的發展中國家。國內任何一個發達地區,都不能脫離這個國情,其方方面面都與現實的國情有千絲萬縷的關系,不能獨立于其外。
世界銀行的經濟學家說:“你們只看到了中國最發達的地區。不到西部,不接觸中國的農村,不算了解中國,也就不會理解中國政府的內政外交策略。”(《南方周末》2006.12.7)。這就可以理解為什么我國在食品方面的相關法規“內外有別”。
那么中國動物性食品養殖方面抗生素殘留現狀如何呢?很多人發表文章說明了其嚴重程度。在這里不一一列舉,看下面一組數據即可體會到。
2006年上半年的一項檢測顯示,當前我國市場上竟然有50%左右的牛奶存在抗生素殘留超標。
農業部2005年對廣州生豬市場抽檢報告顯示,廣州市場上有近兩成豬肉抗生素殘留超標。
2005年,哈爾濱市大多數養殖戶均未按國家規定品種使用抗生素、激素等類添加劑,致使肉雞土霉素檢出率高達66.7%,乙烯雌酚檢出率為20%。抽查中發現,畜禽飼養戶所用的抗生素種類尚有慶大霉素、環丙沙星、氧氟沙星、氟哌酸、青霉素、鏈霉素、氯霉素等,與國家規定使用的品種大部分不同。其中土霉素使用率最高,一般添加在飼料中。而激素除常用的乙烯雌酚外,一些養殖戶多數還用黃體酮、丙酸睪丸素、苯甲酸雌二醇等。
上述檢測標準還是內銷產品標準。而出口產品因為檢測出抗生素殘留而被拒絕在海關之外的情況頻頻發生。
可見,在我國養殖業中,濫用抗生素的情況非常嚴重。北京大學臨床藥理研究所副所長肖永紅說,“根據我的了解,我國畜牧業使用抗生素的量,已經遠遠超過人類使用量的總和。” 可見其嚴重程度。
而我國關于農畜產品中抗生素殘留的法規的制定必需根據現實國情來制定,不能盲目追求高標準。從我國牛奶中抗生素殘留的法規制定過程中可以清楚理解這一現實問題,也就是相關標準的制定與修訂要與不同發展時期的具體國情相適應。
我國現行的1986年制定的GB6914—86《生鮮牛乳收購標準》沒有抗生素殘留指標。
而生鮮奶抗生素殘留狀況非常嚴重,甚至會由于抗生素殘留過高,在酸奶生產中殺死乳酸菌,從而不能用來生產酸奶。
2002年4月,上海光明出于營銷和發展戰略掀起“無抗牛奶風波”,并迅速波及全國,。但基于當時奶源建設、檢測成本、管理水平等多種條件的限制,當年7月底“無抗牛奶風波”就被有關方面叫停。
隨著國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對乳品消費的需求也隨之提高。經過10多年來的發展,我國已經由“有奶喝”逐步過渡到“喝好奶”階段。
2006年7月底,“中國乳品產業健康發展研討會”傳來的消息稱,新國標《生鮮牛乳收購標準》修訂版已經定稿,強制規定把“抗生素殘留”和黃曲霉素M1等都列為必備檢測項目。有望近期正式出臺,屆時“有抗奶”將被真正叫停。
回到多寶魚風波上,在其他城市,多寶魚按內銷活鮮水產品通行檢測的氯霉素、孔雀石綠等指標檢測,達到高合格率。上海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允許使用的藥物列為禁用漁藥,在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檢測上,超越無公害標準,使用2006年2月才實施的進出口動物源食品檢測標準,造成多寶魚100%藥殘超標的形象,掀起多寶魚風波,使多寶魚面臨退市,多寶魚產業舉步維艱,瀕臨崩潰的境地,是非常不妥當的。
考慮到作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該對我國法規、行業狀況和國情有切實的掌握,其做法的動機值得懷疑。
避免處理不當引發食品安全恐慌、造成嚴重后果
多寶魚風波已經持續了接近一個月的時間,抗生素殘余超標的檢驗報告導致了消費者對多寶魚恐慌,并波及到其他養殖水產品。檢測報告中多寶魚所含的硝基呋喃代謝物,被稱為致癌物,結合報告中列出了6種禁用漁藥,超標藥物,100%超標等結論,媒體冠以“毒魚”“毒魚致癌”等字眼,引起了公眾對多寶魚的恐慌,繼而引發對其他養殖海水魚品種產生不信任。也從側面表明,公眾對多寶魚檢測報告和其他海產品全部合格的不信任。
事實上,按照世界衛生組織和世界癌癥機構的分類,將硝基呋喃代謝物分類為“2類B”,即可疑致癌物,目前世界上還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硝基呋喃的藥物對人致癌。而煙草、煙霧、中國式咸魚,分類為“1類”,是直接致癌物。所以,對硝基呋喃代謝物的恐慌是過度的,沒有必要的。
中國疾控中心中毒控制中心的研究員丁茂柏撰文指出,吃680斤藥殘超標的多寶魚相當于口服1片痢特靈(呋喃唑酮100mg),達到的血濃度水平。這與媒體熱炒中所說的“毒魚致癌”的說法相去甚遠。多寶魚藥殘并沒有象媒體報道的那樣可怕,大不必如此驚慌。
近幾年,食品安全事件頻頻出現,一方面是確實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另一方面,國外對進口中國食品頻頻提高標準,其中很多內容涉及食品中某些物質的殘留超標。公眾對于食品中藥殘的指標非常敏感,容易引起食品恐慌,因此,政府職能部門如何改進工作方式,避免不必要的食品恐慌,成為一項新的課題。
同樣是水產品中含有硝基呋喃代謝物問題,新西蘭食品標準管理局采用的情況說明書的形式,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的新聞稿的形式,這兩種方式都成功地將檢驗報告告知了公眾,且內容具體,描述準確,并將殘留物對人的健康的影響客觀評估,告知公眾,避免了公眾的食品恐慌,也避免的媒體的曲解和夸大其詞的炒作。
2004年,新西蘭進口的蝦檢測出硝基呋喃殘留物,采取的是情況說明書的形式。新西蘭食品標準管理局在公布的情況說明書中保證,目前對蝦的硝基呋喃含量相當低,一個人食用目前發現數量的40萬倍仍是安全的。并表示,沒有證據表明硝基呋喃會使人體患癌。硝基呋喃不像瘋牛病那么危險,沒有健康和安全風險。從而成功避免了公眾恐慌。
2006年12月7日,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用新聞稿的方式公布了海魚化驗結果,詳細說明了樣本數量與品種,在何處取樣,超標情況的具體說明,并評估了超標情況對人健康的影響。也成功避免了公眾恐慌。
反觀多寶魚風波中上海食品藥品監管局的消費預警,采用的是口頭回答記者采訪的形式,檢驗報告內容含糊,提到的詞句是“藥殘超標嚴重”,“100%”,“致癌物”,“6種禁用漁藥”超標,并稱硝基呋喃為致癌物。
這種方式,在內容上刻意突出問題的嚴重性,沒有清楚、準確、全面地向公眾報告實際檢驗結果,一定程度上誤導了媒體和公眾。
抗生素殘余超標的檢驗報告導致了消費者對多寶魚恐慌,并波及到其他養殖水產品。檢測報告中多寶魚所含的硝基呋喃代謝物,被稱為致癌物。沒有給出具體的檢驗結果,引發公眾猜測,放任媒體發揮。引起了民眾對多寶魚的恐慌,繼而引發對其他養殖的海水魚產生不信任。
尤其是不到一個月前,銷往臺灣的大閘蟹被臺灣相關部門檢測出含有硝基呋喃代謝物,發生了“大閘蟹致癌風波”,在上海做為大閘蟹的主要消費市場,上海多方面部門和人員經過艱苦努力,才將民眾恐慌平息。對于多寶魚的檢測報告,理應慎重對待才對。
鑒于我國內銷養殖動物食品濫用抗生素的情況比較嚴重,隨著食品安全工作的加強,類似的檢驗報告公告會越來越多,建議改進報告方式,避免象多寶魚風波一樣,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從而導致一個產業走向瀕臨崩潰的境地。
倘若屢出現次這樣的情況,有可能導致全面的食品安全危機。
為什么引自歐洲優良的品種和先進養殖模式被一再貶低、質疑
多寶魚風波在一開始,2006年11月17日,就有一個對藥殘問題下的結論,在媒體上被一再強化。
上海食品藥品監管局官方網站介紹,“自90年代多寶魚被引入我國以來,其人工養殖得到了迅速發展。由于養殖環境的差異及多寶魚本身抗病能力較差等原因,多寶魚養殖技術要求較高。違法者往往大量使用違禁藥物,用以預防和治療魚病,維持魚的生長,導致“多寶魚”中藥物殘留超標。”
從而把藥殘問題的原因歸結到多寶魚的品種和養殖模式上。
在此有必要把多寶魚在歐洲和我國的養殖情況介紹一下。
多寶魚(學名大菱鲆)是一種海產鲆鰈類,原產于歐洲及大西洋沿岸,屬低溫底棲魚類。1992年引入我國,經過科研推廣,養殖技術日益成熟,到2005年全國沿海大菱鲆養殖工廠已有六七百家,養殖面積達500萬平方米左右,年產量約5萬噸,苗種生產能力約6000萬尾,總產值超過40億元。
山東省工廠化養殖場就有300多家,產量3.5萬噸,養殖面積360多萬平方米,約占全國70%以上。從育苗、養殖到銷售流通等,形成了一個年產值達30多億元的產業。
隨著產量的增加,多寶魚的價格也從開始的貴族價格,降低到平民價格,走上普通消費者的餐桌。多寶魚肉質鮮美、營養豐富,深受消費者喜愛。在我國沿海到內地城市均有銷售,且銷量逐漸擴大。多寶魚成為我國活鮮海水魚銷量最大的品種。大菱鲆的引進被譽為我國當代最成功的海水魚類引種范例。
多寶魚在歐洲是傳統的名貴品種,該品種具有抗病能力強、生長速度快、耗氧低、易運輸等適合養殖的優良性狀。歐洲的市場需求量很大,2005年-2007年仍是多寶魚養殖規模持續擴大的時期。2005年 7月,Stolt Sea Farm投資新建年產量2000噸的大菱鲆養殖場。歐洲最大的海產公司Pescanova于2005年8月獲批準將在西班牙建設全世界最大的大菱鲆養殖場,年產量4000噸。
在我國多寶魚養殖是工廠化養殖,特點是“溫室大棚+深井海水”形式的流水養殖模式。簡單說,就是選擇水質潔凈、水源充足的的地方,建起溫室大棚,魚池建在溫室大棚內,打深井,抽取溫度適合的深井海水,24小時連續供給魚池,使魚池中的水保持流動和更新,為多寶魚提供一個水質指標良好的條件。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①水源清潔,不受外界水質污染和病害傳染的影響;②不受天氣、風浪、赤潮等惡劣條件的影響,可保持常年連續穩定養殖生產;③建設投資相對少,操作簡便易行。該模式可以掌控水條件,可方便檢查魚的狀態,便于預防疾病和管理。相對池塘等粗放養殖模式,工廠化養殖有其先進性。
多寶魚產業的發展,從整體上使我國海水養殖技術和產業規模發生了大的飛躍,同時帶動了相關的飼料、水處理技術、設施等的發展。
多寶魚養殖前期,由于商品魚價格高,利潤高,產業規模急劇擴大,但2004-2005年多寶魚價格猛跌,一些水源條件不適合,養殖技術差的養殖企業和養殖戶逐漸被淘汰。現在大部分養殖者更主要的是靠精心管理等綜合手段,把重點放在預防疾病的發生上,而不是多吃藥。
由于多寶魚養殖技術越來越成熟,業內人士現在已開始把目光放到跟蹤歐美更先進的養殖模式、發展疫苗、改良種質、開發歐洲市場等方向。可以說,多寶魚已經有了良好的發展基礎,并有廣闊和深遠的發展前景。
多寶魚藥物殘留問題的原因,我認為農業部《陳毅德就多寶魚有關問題答記者問》分析的原因比較客觀、全面:①一些從業人員違規使用禁藥;②客觀上存在監管難度;③監管配套法規、機構、編制的不健全;④檢測手段還比較薄弱;⑤藥品市場管理比較混亂,有些時候養殖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用禁藥。
而此次風波剛剛開始,就草率把原因歸咎在多寶魚品種和養殖模式上,否定了多寶魚產業的兩個基本立足點,是非常不慎重的,也是罕見的。
結語
這么看來,多寶魚風波并不是一件簡單的食品安全事件,存在很多的疑問,折射出很多層面的問題。
但是,對于許多從業人員和多寶魚產業,災難還沒有結束,多寶魚風波對他們的傷害和打擊,應由誰來負責?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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