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措施。會議指出,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并擴大范圍。(據10月12日《新京報》)
會議通過的決定只是原則性的政策和方向,如何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以及落實這些政策措施,給小企業和微利企業帶來真正實惠的政策優惠,仍然需要做很多工作。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起征點是3000-5000元,稅率為3%,具體執行標準由省級國稅部門確定。對水產品等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一律確定為5000元,營業稅起征點更低,為3000元,稅率為5%。目前各地執行的標準也不統一。這次,國務院要求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筆者以為要有前瞻性,一次性提高到位,起征點至少都要提高到1萬元以上才能讓納稅人享受到政策優惠。
另外,要按照稅收法定原則,如果涉及基本稅收要素和廣大納稅人切實利益的重大政策變動,需要舉行聽證會等方式征求納稅人的意見,讓制定出臺的政策更為合理,滿足納稅人的程序性和實體性權力需求,尊重納稅人意見提高遵從度。同時,還要盡量減少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權;最好出臺量化的小企業和微利企業稅收定額核定標準等,促進執行層面的統一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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