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記者從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日前,香港衛生福利及食物局與廣東檢驗檢疫局就如何進一步加強供港活塘魚運輸環節的管理達成共識,廣東供港淡水魚有望在5月1日起實行檢疫封識管理。
據了解,經過粵港雙方磋商,決定擬于2007年5月1日起對供港淡水魚運輸船只實行加施檢疫封識措施。廣東檢驗檢疫部門負責封識加施的監督管理工作,封識號和個數將注明在隨貨的《動物衛生證書》上;香港方面對封識完整的運輸船只裝載的活魚將不再進行抽樣檢驗。
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黃偉明表示,廣東供港淡水魚、活禽約占內地供港的八成以上,多年來,廣東供港澳注冊場的淡水魚、禽類、蔬菜在檢驗檢疫部門的嚴格監督和幫扶下從未出現問題,港澳市民可以放心食用。對供港淡水魚實行封識管理,有利于避免不法商人在運輸途中加入有問題的“走私魚”,有利于加強對供港淡水魚的監管,保障香港市民健康。
廣東九成水產藥殘檢驗合格 淡水魚藥殘多于海魚。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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