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13日,市海洋與漁業局聯合貿發、工商、衛生等部門,對在榕上市的水產品及水發產品進行了抽樣檢測和監督檢查,結果顯示,除2例外地流入的水發產品檢測出含有甲醛外,其他產品均未檢出使用禁用藥物、藥殘超標等問題。
據悉,含有甲醛的水發產品是在市水產批發市場查出的,共2批6箱,重約50公斤,分別為水發魷魚、水發目魚、水發牛百頁、水發鱈魚皮。這批產品是從廣州、重慶等地流入的。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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