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山西省魚病防治中心自成立以來,受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多次參與該省漁業污染事故鑒定工作,并得到了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認可。
通過2007年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冊鑒定機構培訓,經嚴格的資質審查,山西省魚病防治中心被聘為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冊鑒定機構,核發了聘用證書并掛牌。
此資質表明山西省魚病防治中心具備了進行漁業行業有關司法鑒定的實驗室能力,可以承擔漁業司法鑒定工作。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免責聲明:本文在于傳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文不保證其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并未經過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數據的準確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