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海洋安全自古至今都與國家戰略和國家安全緊密聯系于一體。600年前,我國著名航海家鄭和就清醒地認識到,“欲國家富強,不可置海洋于不顧。財富取之海上,危險亦來自海上。”“一旦他國之君奪得南洋,華夏危矣。”在西方,古希臘歷史學家修希底德、英國哲學家培根以及德雷克、霍金斯和孟松等海軍將領也論述了海上戰爭問題。對海洋安全理論和實踐影響最大的還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馬漢關于海權的一系列著述。馬漢著重“闡明海權在歷史中扮演的角色及其重要意義”。
在很長一段時期里,海洋安全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和發展海上軍事力量,展開海上作戰、封鎖和威懾,并挫敗敵國來自海上的威脅。英法等老牌海上強國以海軍力量控制海上通道,獲得制海權,進行海外擴張,不僅彼此之間在海上和陸上反復交戰,還給美洲、非洲和亞洲的國家和民族帶來深重的災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爆發了規模空前的大西洋之戰和太平洋戰爭。在長達半個世紀的冷戰中,東西方尖銳對立的兩大陣營,美蘇兩國為爭奪海洋霸權不斷開展較量。世界上擁有海軍的國家已從二戰前的20多個增加為120多個。改善海上作戰裝備性能、提高打擊威力,成為這段時期各國主要海洋安全策略。
隨著冷戰的結束,海上軍事形勢趨向緩和。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簽署標志著國際海洋新秩序的建立,海洋安全的內容隨之出現新的變化。當今世界,超過80%的貨物運輸是通過海運完成的。世界貿易價值的一半、90%的普通貨運量是通過集裝箱運送的。亞洲、歐洲和北美沿海30個最大的港口城市組成了全球主要的、相互依存的貿易網絡。在這些地區,世界75%的海上貿易和近一半的石油都是通過重要海峽和運河來輸送的。海事安全逐漸成為影響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因素。
國際海事組織先后制定的《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及其1978議定書、《1979年國際海上搜尋救助公約》、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公約》、1988年《制止危及大陸架固定平臺安全非法行為議定書》和《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賦予了海洋安全策略新的意義:海事安全逐漸強調海上運輸安全、航運安全;海事安全關注的重點從海上作戰轉為制定國際海運規則、加強船舶和港口管理、提高船舶性能和船員素質、提高海上航運中人員、船舶和貨物安全。
“9.11事件”后,海上恐怖主義和海盜等武力襲擊事件引起各方關注,被視為海事安全的主要威脅。美國相繼發出“集裝箱安全倡議”和“防擴散安全倡議”。“集裝箱安全倡議”要求出口國海關必須在集裝箱運往美國之前,對高風險的貨物集裝箱進行查驗,以防止恐怖分子利用集裝箱偷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進入美國進行襲擊。包括我國在內的主要國家目前均參加了“集裝箱安全倡議”。2005年9月,美國發布了《國家海洋安全戰略》,文件中羅列的海洋安全威脅包括“他國使用或支持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對美國的攻擊、恐怖主義、跨國犯罪和海盜、環境破壞和海上非法移民”,對海洋安全的含義造成了很大影響,海上反恐策略成為海洋安全策略的內容。至此,我們討論的海洋安全問題仍局限于由人為因素造成的威脅。
有一種觀點認為,不斷加重的海洋污染、深重災難的海嘯、頻繁發生的赤潮和不可逆轉的海平面的上升,不僅日益嚴重地威脅到海洋生態和海洋環境,還危及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已成為需要全球共同應對的海洋安全問題。2005年9月,一個名為“海洋安全倡議”的非營利組織在美國華盛頓成立并迅速得到了許多國家的支持。其宗旨是推動個人和政府、民間和軍方在多方利益的基礎上成立“聯盟”,促進國家、次區域和地方計劃,以提高經濟安全、環境安全、防衛及政治安全和食品及衛生安全。“海洋安全”到目前為止算是囊括一切安全在內了。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海洋安全的內涵還會得到豐富和深化,中國也必須不斷深化海洋安全策略,以應對復雜的國際形勢。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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