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日前,威海市政府印發了《威海市休閑漁業船舶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首次明確了休閑漁業船舶的概念、范圍以及申報條件。
《辦法》對漁船改游釣船的范圍進行了界定,例如木質漁船船齡不超過10年,鋼質漁船船齡不超過15年,玻璃鋼漁船船齡不超過20年;船長不小于8米,主機功率不小于14.7千瓦,設有甲板等。同時,漁船改游釣船應當向漁業船舶檢驗機構申報臨時檢驗。檢驗合格后,由漁業船舶檢驗機構簽發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有效期滿,如繼續從事休閑漁業活動,應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辦法》對休閑漁業船舶還有細節上的規定,例如每位游客應有1個固定座位;每位游客配備1件救生衣,要為兒童配備兒童救生衣;每舷應當至少有1只帶救生浮索的救生圈;配備有效的通訊設備和定位設備;應當在能見度良好的白天(能見度3000米以上)從事休閑漁業活動,單航次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等。
對于違反《辦法》的休閑漁業船舶也做出相關處罰規定,如不辦理所有權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的,由漁港監督機構責令船舶所有人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未經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從事休閑漁業活動的,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未按規定安裝安全救助信息系統終端設備或者不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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