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2013年,臺州出口海水養殖活魚33批次、重量1125.07噸、價值759.00萬美元。所有出口海水活魚均未被檢出藥殘或農殘超標,合格率為100%,在國外全部順利通關,連續三年實現“零通報”。
臺州海水養殖活魚全部出口韓國。作為食品和對當地養殖業的一定沖擊,韓國對進口水生動物設立了苛刻的貿易壁壘,中國出口韓國的水生動物時因殘留超標等問題被通報。為此臺州局高度重視出口海水活魚的檢驗檢疫工作,嚴格按照《出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以“抓質量、保安全”為抓手,科學制定“一場一品一案”監控計劃和方案,積極探索“企業自檢自控+殘留監控+出口前重點項目檢測”的檢驗檢疫監管新模式,以抓“七個關鍵控制點”為手段著力構建海水養殖活魚質量安全衛生保障體系,確保出口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嚴把苗種引進關。只有經相關藥殘檢測合格的魚苗、魚種,報當地海洋漁業主管部門備案并經我局批準才允許進場隔離飼養。
二是嚴把藥物使用關。所有藥物必須經我局備案后才可使用,堅決杜絕使用成份不明的化學藥物和非法添加物及違禁藥品。
三是嚴把飼料關。要求注冊出口養殖場投喂的飼料必須來自經檢驗檢疫部門注冊備案的生產企業,并不定期進行孔雀石綠、三聚氰胺、氯霉素等抽檢合格。
四是嚴把檢測放行關。在督促企業完善自檢自控的前提下,積極開展風險分析,根據實際為各養殖場量身定制“一場一品一案”風險監控方案和疫病監測方案,并在出口前加強重點項目的檢測,合格后方可出口。
五是嚴把出口裝運關。建立嚴格的品種和數量核定核銷制度,對報檢出口的活魚進行網箱編號核查、數量核銷并實施不定期出運監裝,確保出口水生動物與《出境水生動物供貨證明》貨證相符。
六是嚴把養殖記錄關。堅持從源頭抓質量,以日常監管促安全,明確養殖場是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檢查并督促注冊養殖場完善記錄養殖日志和監管手冊,從魚苗放養、魚種引進、飼料和藥物購買和使用、水質監測、疫病防治、網箱魚類品種和數量、出場記錄、自檢自控等必須詳細記錄,使出口水生動物具有可追溯性。
七是建立協作機制。通過簽訂《出口活水生動物質量安全監管區合作備忘錄》的形式,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和海洋漁業部門力量,加強技術交流和信息互通,實現管理和檢測資源共享,形成齊抓共管的良性機制,共同協作把好質量安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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