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在鞍山市農委獲悉,為加強水產品生產安全,鞍山市政府將出資,為水產品質量認證、水產品養殖基地認定進行補貼,確保淡水魚類生產源頭的安全,為鞍山淡水魚類持“身份證”上市奠定基礎。
水產品銷售要“表明身份”
記者從市農委獲悉,《鞍山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曾以地方法規的形式,確立了鞍山市農產品市場的準入制度,鯉魚、草魚、鯽魚、鰱魚、鳙魚以及對蝦、扇貝、雜色蛤、黃魚等部分海產品成為市場準入的水產品,水產品的質量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證。
但是淡水魚的產地水域有沒有受污染、水產品在飼養過程中有沒有吃違禁藥品……這類疑問一直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記者昨日來到啟明農貿市場、立山農貿市場及部分超市,看到銷售草魚、鰱魚、鯉魚等水產品的商家,都沒有明確標識水產品是否來自經過認定的養殖區域,該區域養殖的水產品是否經過認證。
而據了解,目前鞍山銷售的水產品主要來自營口、沈陽等遼中地區,只有一部分來自鞍山地區水產養殖戶。來自外地的水產品,流通中間環節的商販在販賣水產品時,基本上也不查看水產品是否經過認證等資質。
政府補貼 給魚“檢查身體”
為了確保市民食用安全,市農委一直準備給上市的淡水魚“建戶口”,設立水產品市場追溯制度,讓市民在購買水產品時可以直接追溯到生產者。但由于目前還存在早市等非固定經營市場,因此很難規范。加上一般情況下,一種水產品的認證需要檢測費2000元,市場上銷售的水產品又看不出是否經過認證,很多養殖戶都認為沒有必要多花這份錢。為提高養殖戶的積極性,了解認證對于自身將來的經濟效益,政府將拿出部分補貼,為那些申請水產品認證的養殖戶進行認證,主要檢測水產品用藥是否超標等;養殖基地認定則主要看基地的環保狀況,是否受到污染等。
全面推行淡水魚“持證”上市
據介紹,鞍山市有可養水域12萬畝,目前正在飼養的達到了7萬畝,每年的淡水魚產銷量在3萬噸左右。我市一直加大水產品產地和產品的雙認證工作,產地認定目前達到4.5萬畝,認證無公害水產品22個,從源頭上確保了安全。
這些淡水魚產地周邊無污染,生產環節不使用違禁藥、不超標用藥、飼料添加劑保證在正常范圍內……完全符合省級標準確定的無公害生產基地標準。同時,以鰱魚、鯉魚、鯽魚、鳙魚等四大淡水魚為代表的22個淡水魚產品也被確定為無公害水產品。隨著我市露天市場退路進廳,市場管理的規范化,市農委將在政府的支持下,全面推行帶“身份證”的淡水魚上市銷售。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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