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島內市售鱒魚被檢測出藥物殘留,意外暴露島內養殖水產品藥物殘留抽驗大漏洞!農委會2日晚說,“衛生署”此次抽檢發現市售鱒魚有藥物殘留,未依慣例通知漁業署
配合追查魚貨來源;而“衛生署”的檢驗也證明,臺北縣、桃園縣和宜蘭縣養殖水產品,今年完全未依規定進行上市前抽驗。
臺“衛生署”并查出,此次毒鱒魚事件的魚源來自臺北縣金山鄉金山養鱒場。
漁業署相關官員表示,1984年臺灣接連發生外銷日本鰻魚、出口歐盟的臺灣鯛以及輸出香港的石斑等,陸續被檢測出藥物殘留,“農委會”和“衛生署”就組成跨部會工作小組,加強養殖水產品安全抽驗;“農委會”負責上市前的養殖池抽驗,“衛生署”負責上市后的魚貨市場抽驗。
但相關官員透露,“衛生署”這次抽檢發現市售鱒魚有藥物殘留后,未依慣例在第一時間發文通知“漁業署”,責成當地農業局配合衛生局共同追查魚貨來源,“漁業署”是昨日看到媒體報導,才和“衛生署”連絡得知確有此事。
“衛生署”也坦承,八月十八日到廿日之間,抽檢發現市售鱒魚有藥物殘留后,直至昨日仍未發文通知“漁業署”配合調查。
農政官員并指出,“漁業署”曾在上周邀請各縣市農業局召開“養殖水產品上市前抽驗計劃”期中會議,結果發現桃園縣、臺北縣和宜蘭縣今年“都沒有動”,到目前為止的抽驗率掛零,根本就沒有派員到轄內水產養殖池進行藥物殘留抽驗。民眾吃下肚的水產是否安全無虞?恐有疑問。
相對于其它縣市抽驗率已達七、八成,桃園等三個縣卻掛零,“漁業署”要求三個縣政府漁業局加強抽驗。沒想到會剛開完,馬上就發生鱒魚藥物殘留事件。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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