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與農業部聯合下發通知
不能以環保為名禁止或限制規模化養殖
本報訊 24日,國土資源部與農業部聯合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兩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兩部已發出《關于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不能擅自禁止或限制規模化養殖;不能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名,禁止或限制規模化畜禽養殖。
去年以來,我國副食品價格尤其是豬肉價格,出現了較大幅度的波動。為確保副食品價格穩定,國務院要求有關部門采取切實措施,促進生豬生產,穩定豬肉價格。
據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副司長劉明松介紹,國土資源部與農業部聯合發出的通知就是為了響應國務院的要求。
他說,由于規模養殖用地申報審批較難等原因,一些地方規模養殖出現了“用地難”,并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規模養殖業的發展。
據劉明松介紹,通知明確,規模化養殖大部分用地按農業結構調整用地管理,只有大約8%-10%的附屬設施用地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通知制定的支持政策包括,將規模養殖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計劃管理,各地在目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尚未修編的情況下,對規模化養殖用地實行一事一議,提供用地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興辦的規模化養殖所需用地,都按農用地管理;由農民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有關規定進行流轉,無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手續;政府可以對補充耕地進行扶持,規模化養殖生產設施占用耕地的,只需簽訂復耕協議書,屆時按要求恢復成耕地。
劉明松說,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不等于用地就可以亂來,造成土地粗放浪費;更不能借規模化養殖的名義,亂占耕地搞其他非農建設項目;更不允許占用基本農田搞規模化養殖。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加工貿易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