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浙江嘉興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嘉興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嘉興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
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決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市開展為期4個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
一、總體要求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把我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和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重點單位,是指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和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重點問題,是指不符合法定條件、要求的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生產、使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標準產品的違法行為,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濫用添加劑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等。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對種植養殖業的全程治理。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著力抓好種植養殖產品中農藥殘留,畜產品中“瘦肉精”、抗生素,水產品中“孔雀石綠”、“氯霉素”、“硝基呋喃”等禁用藥物殘留監測;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禁用農藥、獸藥、漁藥、飼料添加劑和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等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漁藥和飼料添加劑等行為。繼續深化農產品生產監管,組織開展種植養殖技術指導及病蟲害綜合防控工作,組織實施動物疫病檢疫防疫工作,指導和督促農產品生產主體建立生產檔案。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推進年”活動,加強農產品標準化工作。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和追溯制度。到今年年底,全市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大中型批發市場都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產品擴大到蔬菜、畜產品、水產品、稻谷(大米)四大類20個品種;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違禁使用禁用農藥、獸藥、漁藥和飼料添加劑等問題;蔬菜、畜(禽)、水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明顯下降;杜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強化溯源管理,推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開展農產品批發市場、重點產品、重點產區包裝標識檢查(此項工作由市農業經濟局牽頭)。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對食品企業和小作坊依法進行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依法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再符合法定條件、繼續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依法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和不具備基本質量衛生條件的小作坊;嚴格食品市場準入,加強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組織開展白酒、豆制品和豆芽、飲用水、食用油、方便食品五類重點食品及水產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飲料、面粉、兒童食品、邊銷茶、蜜餞等高風險和問題較多產品的專項抽查。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使用添加劑備案率達到100%;小作坊登記建檔率、目錄監管率及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簽訂率均達到100%;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鄉鎮政府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問題(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監局牽頭)。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大對食品經營主體的監管力度,對食品經營戶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堅決取締無照、超范圍經營食品違法行為;推進實施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及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嚴格查驗和標識標簽管理;全面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以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食雜店、小攤點、小餐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為重點,實施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監管,重點打擊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加大市場監管力度,推進食品交易市場的開辦企業、產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的舉辦企業的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審查等制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經銷病死禽畜肉制品、過期霉變、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扎實推進“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建設,農村放心店覆蓋面達到100%,村級連鎖配送占應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達40%以上,農村放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力爭達到100%,大力推進連鎖超市、放心店向學校、社區和一些廠礦企業延伸。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市場、超市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力爭消除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行為;強化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進一步清理和規范主體資格,完善和落實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食品分類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基本完善食品質量監測體系,逐步擴大對食品的日常監測和強制檢測覆蓋面,建立食品安全監測的數據直報點制度(此項工作由市工商局牽頭)。
(四)餐飲業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對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建筑工地、旅游景區及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型餐館、小吃店、路邊店、食品攤位的衛生監管,重點查處采購、使用不合格和來源不明原輔料的行為,加強對亞硝酸鹽的使用管理;以餐飲業、學校食堂為重點,全面推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積極推行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制度;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建立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原料進貨溯源制度;對餐飲單位進行風險分級和信譽度分級,按等級分類監管,嚴格餐飲單位衛生許可方面的規范和要求,完善食品衛生索證管理和衛生監督公示制度,嚴禁采購、經營假冒偽劣及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引導大型餐飲單位和餐飲連鎖單位保持衛生條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標準化服務;嚴禁使用存放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原料;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病死畜(禽)、劣質食用油以及用有毒有害物質進行防腐及預制各種食品、濫用添加劑和不合格調味品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鄉鎮(街道)的小型餐館、縣城以上的小型餐館、小吃店、路邊店、食品攤位取締無證照行為;縣城以上的餐飲單位(含食堂)都要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畜(禽)肉行為;杜絕用有毒有害物質防腐、預制各種食品(此項工作由市衛生局牽頭)。
(五)肉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監管,積極推進牛、羊定點屠宰,進一步加快現有屠宰加工企業的整合壓縮,提升整體水平,推行資質等級認定,促進屠宰行業規范化經營;強化對屠宰加工技術人員、肉品品質檢驗人員的培訓,提高屠宰技術人員素質;全面實施屠宰技術人員持證上崗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證豬肉產品質量;加強對豬肉市場和屠宰加工企業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驗(疫)或檢驗(疫)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加快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沒有檢驗(疫)證明的豬肉不準進入市場、超市銷售。到今年年底,縣城生豬定點屠宰率達90%以上,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達85%以上;縣城以上市場、超市不銷售無檢驗(疫)證明的豬肉,并實現可追溯(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委牽頭)。
(六)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強化藥品注冊和生產監管,切實抓好藥品注冊檢查和批準文號清查工作,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督促企業自覺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強化藥品流通監管,嚴格藥品經營準入,著力解決藥品經營中出現的“掛靠”、“走票”以及藥學技術人員兼職掛職等問題,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者轉讓柜臺;強化藥品使用監管,深入推進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著力加強鄉鎮以下醫療機構、個體診所、各類特色醫院門診等藥品監管;強化醫療器械監管,全面推行醫療器械注冊申請資料核查,加強對重點監管產品、企業、驗配類產品和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等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推進藥品、醫療器械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藥品監管信息網絡建設,健全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建設;加強對違法藥品廣告的監管。到今年年底,努力實現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秩序進一步規范,藥品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群眾用藥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的目標(此項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七)消費品等工業產品和特種設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大力開展對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健康安全產品不按國家強制性標準生產行為的治理整頓,嚴厲打擊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或3C認證進行生產以及銷售和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吊銷一批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企業的證照;集中整治產品質量問題比較突出的集中產地、專業市場、監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地區、制售假冒偽劣比較嚴重的區域;加大對重點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查力度,擴大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加強對企業生產條件是否符合發證要求、生產所使用的原輔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嚴格監督檢查后處理;嚴厲查處特種設備“三無”(無證制造、無證使用、無證操作)和違法充裝行為。到今年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全部建立質量檔案;無證生產行為基本消除;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重點區域的制假售假重大違法活動得到杜絕;特種設備“三無”現象和違法充裝行為有效遏制(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監局牽頭)。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特別是水產品原料基地,檢查是否符合備案要求,是否存在違規使用農獸藥和從非備案養殖場收購原料等問題,對存在違規問題的養殖場,吊銷其備案資格;全面清查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產品不得出口,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其衛生注冊登記資格;嚴厲打擊出口食品逃檢、買賣單證以及瞞報、調換、夾帶食品等非法行為;重點打擊非法進口肉類、水果、廢物等敏感貨物的走私行為,對非法進口的,一律退貨或銷毀;強化玩具、燈具、小家電產品等高風險敏感產品的進出口檢驗監管,嚴格按標準進行檢驗檢疫,未經檢驗檢疫和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不準進出口。到今年底,進一步規范備案種養殖場、注冊出口食品加工企業,出口食品運輸包裝全部加貼檢驗檢疫標志,實現出口食品貨證相符;涉及健康安全產品進出口監管明顯加強(此項工作由嘉興檢驗檢疫局牽頭)。
三、行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自8月下旬開始,至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準備階段(8月24日至8月31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舉辦專欄、專題訪談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宣傳有關產品質量監管法律法規,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形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行動實施階段(9月1日至12月15日)。各縣(市、區)政府統一組織對轄區內相關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和小作坊等進行集中普查,并對集中普查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礎上,結合八個方面的專項整治任務確定重點產品、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制定周密詳細的行動方案。精心組織各方力量,做到橫向聯合、縱向聯動、多管齊下、合力攻堅,進行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行動。同時,結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結合、著力治本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各縣(市、區)政府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于12月20日前報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市領導小組將有重點地組織檢查,并于12月25日前將整治行動總結報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與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質量技監局。辦公室分設農產品工作組、食品和有關消費品工作組、流通工作組、餐飲工作組、藥品工作組和新聞信息組,負責研究整治行動方案,督促檢查工作進度,分析輿論動態,研究應對措施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把專項整治行動作為當前一項嚴肅的、緊迫的政治任務來抓,根據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實施方案。要進一步落實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各級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要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逐級、逐項分解落實,逐級檢查考核,確保領導力量到位,工作責任到位,整治措施到位。
(二)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行政執法責任制要求,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形成強大聲勢,加大對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懲治力度。要堅決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堅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處案件力度,落實“四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產品質量不達標不放過,處罰教育不到位不放過,質量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和“四個一律”(不符合食品安全條件的企業一律依法關閉,不合格食品一律不準出廠銷售,查實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違法行為一律嚴懲、曝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實行監管責任倒查)。對違法情節嚴重的,堅決依法嚴懲,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有關部門一方面要按照各自監管的領域,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另一方面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 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齊心協力,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推行聯合執法和綜合執法,形成整治合力。整治行動中,凡發現屬于其他部門監管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監管部門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
(四)強化宣傳,正確引導。要大力宣傳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產品安全意識。要注重宣傳工作的計劃性、整體性,既要加大對假冒偽劣產品和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又要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要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方便群眾舉報,兌現舉報獎勵,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努力營造人人關心、重視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要建立統一、科學、權威、高效的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五)督查推進,確保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抽調機關干部,向基層下派工作組,加強一線執法力量,現場指導整治工作,推進工作落實。市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重點地區、重點案件進行督查,及時發現問題,指導改進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每兩周要將行動進展情況匯總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將重大情況報市政府。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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