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國食品科技網)近年來,水產品質量安全已成為社會關注熱點。2002年發生的歐盟停止進口我國動物源性食品事件,使我省8800萬美元水產品出口受阻,5家水產品生產企業倒閉;2004年發生的對蝦氯霉素事件,使我省對蝦產業效益大幅度下滑;2005年發生的水產品甲醛事件,使我省水產品在南方五省大型超市下架,直接經濟損失達兩億左右;2006年發生的多寶魚事件,造成我省1500萬余尾存池多寶魚禁售,直接損失達6億之多。
為加強我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維護公眾健康,省長張文岳簽發省政府令,頒布了我省首部關于水產品質量管理方面的政府規章——《遼寧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省海洋與漁業廳相關人員介紹,這是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出臺后,全國第一部地方性水產品質量安全政府規章。
該規章將于10月10日正式實施,屆時我省境內的大型農貿市場、超市都將建立水產品進貨驗收檢查制度,配備水產品質量安全查驗人員,為水產品質量把關。
超市增設海鮮質檢“專員”
職責:驗明水產品“正身”
3天后,一批“新官”將在省內的大型農貿市場、超市走馬上任,他們就是水產品質量安全查驗人員,專門負責查驗與水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標識、標志或者產地證明、生產記錄等。對有包裝的水產品,他們將查驗其包裝上的要素是否齊全,比如是否如實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質量等級、標準等內容;對使用添加劑的水產品,還要查驗其包裝上是否標明了添加劑的名稱。在他們的“火眼金睛”的“監視”下,那些來歷不明、身份可疑的海鮮將被“驅逐出市”。
海鮮批發市場建流通記錄
目的:對水產品追根溯源
為了讓消費者買得放心,《辦法》還規定,水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及超市必須建立水產品流通記錄。水產品流通記錄要如實載明水產品的產地、供貨方名稱(姓名)、進貨時間、品種、數量。而且流通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省海洋與漁業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樣做就是為了追根溯源,消費者吃出了問題能找到始作俑者。如果發現水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及超市未建立水產品流通記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其改正,對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蟹蝦吃過啥藥記入“檔案”
目的:從源頭上把住質量關
《辦法》明確規定,水產品生產者應當保護水產品產地環境;對因漁業生產造成的水體污水,應當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水產品生產者要按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漁藥、肥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漁業投入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漁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定。水產品生產企業和漁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必須建立水產品生產記錄。水產品生產記錄必須如實載明漁業投入品的名稱、生產企業;漁業投入品的使用日期、用法和用量;水生動物、植物疫病發生和防治情況;收獲或者捕撈日期。
這些舉措,等于從源頭上把住了水產品質量關。
海鮮入市銷售要接受抽檢
處罰:質量不過關立即停售
《辦法》還要求,水產品批發市場設立或委托具有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水產品質量安全進行抽檢,并建立檢測記錄檔案。對抽檢中發現的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水產品,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報告當地海洋漁業行政管理部門。使用綠色、有機水產品標志和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水產品,可以免檢。
記者注意到,《辦法》明確指出禁止銷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產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禁止使用的漁業投入品的;經抽檢、查驗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的。
一旦發生對公共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采取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時起一小時內向所在地鄉政府和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報告后應當及時處理并自收到報告時起兩小時內報告縣政府和市海洋漁業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及人數較多或者死亡病例的質量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省漁業行政部門,省漁業行政部門收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省政府并通報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加工貿易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