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局近日宣布2007年11月5日起禁止蛤蚌捕撈,2008年1月1日起禁止海參捕撈與加工,期限最長5年,3年后進行重新審議。
漁業局官員稱,根據近期所做的海洋資源調查報告顯示,目前瓦主要漁場的蛤蚌和海參數量在大幅下降,為保護海洋生物,恢復資源儲量,漁業局采取了上述緊急措施。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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