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成都商報:毒魷魚、假螃蟹……近年來,水產品市場屢爆質量安全事件,如何從源頭上杜絕?四川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定推出驗證入市制度:所有水產品必須取得質量合格證明及水生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方能進入市場銷售。本月20日起,此規定將在成都市幾大水產市場及市區內的所有超市和商場試行。明年 6月1日起,全市將正式實施。
根據要求,20日起,驗證入市制度將在成都市農產品批發交易中心水產市場、四川西博苑水產物流批發市場、青石橋農貿市場水產區(含海鮮城)、天華水產品市場、成都冷凍食品商城和市區內所有經營水產品的商場和超市中試行。所有水產品必須取得質量合格證明,銷售水生動物及產品需同時取得水生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在進入市場或商場銷售前,兩證必須經市場配備的專、兼職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檢驗后,才能入市銷售。
對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或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的水產品,其有效期內的證書原件或加蓋生產單位鮮章的復印件,可視為質量合格證明;對國外進口的水產品,其入境檢疫檢驗證書視為質量合格證明;在原產地已取得質量檢測合格證的也是有效的。
購買的水產品,出了問題找誰去?以前,買到歪水產,消費者只能從商家開始,一層層地往上查,費時又費力。而以后,產品出了問題,不但商家有責任,市場開辦者也要承擔責任。根據要求,水產品市場必須配備專、兼職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設立或委托質量檢測機構對本市場銷售的水產品質量進行檢測,開辦者須與銷售者簽訂質量安全責任書以明確責任。一旦產品出問題,市場方也要負起相應責任。
運輸水產品也有要求,托運人必須提供檢疫合格證明,承運人必須憑檢疫合格證明承運,運輸無外包裝的水產品,必須辦理運輸工具消毒證明。沒有上述相關證明的車輛將被禁止進入水產市場。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加工貿易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