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南方農村報:近日,四川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定推出驗證入市制度:所有水產品必須取得質量合格證明及水生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方能進入市場銷售。本月20日起,此規定將在成都市幾大水產市場及市區內的所有超市和商場試行。明年6月1日起,全市將正式實施。
根據要求,20日起,所有水產品必須取得質量合格證明,銷售水生動物及產品需同時取得水生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在進入市場或商場銷售前,兩證必須經市場配備的專、兼職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檢驗后,才能入市銷售。
對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或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的水產品,其有效期內的證書原件或加蓋生產單位鮮章的復印件,可視為質量合格證明;對國外進口的水產品,其入境檢疫檢驗證書視為質量合格證明;在原產地已取得質量檢測合格證的也是有效的。
實行該制度以后,產品出了問題,不但商家有責任,市場開辦者也要承擔責任。根據要求,水產品市場必須配備專、兼職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設立或委托質量檢測機構對本市場銷售的水產品質量進行檢測,開辦者須與銷售者簽訂質量安全責任書以明確責任。一旦產品出問題,市場方也要負起相應責任。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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