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新浪網:核心提示
試點范圍成都市農產品批發交易中心水產市場、四川西博苑水產物流批發市場、青石橋農貿市場水產區(含海鮮城)、天華水產品市場、成都冷凍食品商城和市區內經營水產品的商場、超市。
試點產品未經加工的鮮活、冰凍、冷藏、水發類水生植物及其產品。
試點時間2007年12月19日至2008年5月31日。
從明日起,凡是在成都市試點區域內銷售的水產品,必須取得質量合格證明和水生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否則將禁止上市銷售。記者昨日從成都市水務局召開水產品市場準入試點工作會上獲悉,明年6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將實施市場準入。
上市銷售先亮“兩證”再公示
據悉,質量合格證明和水生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可復印并經批發商簽章后,交零售商使用,零售商必須設立公示欄公示。
據了解,本次水產品市場準入試點的產品必須附具產品標簽,標明檢疫證號、供貨單位等;餐飲行業也要記載貨品來源、數量和時間。
對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或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的水產品,其有效期內的證書原件或加蓋生產單位鮮章的復印件;國外進口的水產品,其入境檢疫檢驗證書;均視為質量合格證明
在原產地已取得質量檢測合格證的,其質量檢測合格證原件或加蓋檢測單位鮮章的檢測合格證復印件視為有效。
此外,如果水產品不具備“兩證”,則必須在進入市場前補檢并取得質量檢測合格證后方可入市銷售。
市場:準入制不影響水產品價格
據悉,成都市試點范圍內的各大水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均已就該規定安排到位。“對于商家來說,實行市場準入不會有任何影響,水產品價格不會出現波動,水產品供應不會減少。”部分水產品市場負責人表示。
見習記者李斌謝輝
相關新聞小養殖戶也需憑證入市
記者了解到,本次水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不僅針對水產品的銷售市場,而且對水產品的養殖戶也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同時,水產品養殖戶的水產品在進入市場以前也必須取得質量合格證明和檢驗檢疫證明。
成都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稱,對于水產品養殖戶的生產行為,他們將通過漁業主管部門開展對漁業養殖戶生產、養殖的監督和指導,通過落實漁業檔案制度等手段,促使水產品養殖戶更加安全地生產和銷售。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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