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中國不再向美產魚粉和種蝦征收25%額外關稅,已繳納關稅的企業可在六個月內申請退稅。
作者/ UCN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2號),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對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實施。
其中,清單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對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予以退還,相關進口企業應自排除清單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
清單一包括飼料用魚粉(HS:20212010)和其他小蝦基對蝦種苗(HS:03063610)兩種與海產業相關的商品。
目前,飼料用魚粉的進口最惠國稅率為2%,受貿易戰影響美國原產的特別稅率為27%,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期間,此產品的稅率將恢復至2%。
據中國海關數據,2019年1月至7月中國從美國進口魚粉3.44萬噸,價值4,812萬美元。
其他小蝦基對蝦種苗的進口最惠國稅率為0%,美國原產的特別稅率為25%,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期間,此產品的稅率將恢復至0%。2019年1月至7月,中國從美國進口此類目商品2,208千克,價值294萬美元。
下一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適時公布后續批次排除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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