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協議”內容公布,中國同意開放26種美國海產品的進口,進口檢查僅可“基于風險”,協議不涉及貿易關稅減免。
作者/ UCN
編譯/ 胡路怡
中美“第一階段協議”于1月15日在白宮簽署,中國財政部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網站同時公布了協議內容。
有關海產品貿易協議整理如下:
1. 在未來兩年內,中國同意每年采購價值400億美元的美國食品、農產品和海產品,兩年后,中國力爭每年增加50億采購額。
2. 中國同意開放26種美國海產品的進口,名單如下:
3. 中國海關總署(GACC)和美國食藥監局(FDA)應盡快啟動水產品技術工作組雙邊會議,中國要向美國食藥監局提供證據,確保中國輸美海產品符合美國的要求。
4. 在協議生效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美國食藥監局認定、美國國家海洋與大氣管理局(NOAA)認證、以及在中國海產總署注冊的美國海產品工廠和魚粉工廠可向中國出口產品。
5. 中國有權在美國食藥監局協調下對具有代表性的美國海產品工廠實施審查,但審查應以風險為基礎(USTR網站對此條內容的解讀為:中國同意不對美國海產品工廠實施例行檢查)。
6. 中國有權基于風險在進境口岸對美國海產品實施檢查,如果判斷美國工廠違法食品安全規定,違規行為嚴重或反復出現,中國可拒絕該工廠的貨物,但中國應向美國食藥監局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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