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國網:記者今天從海南三亞市相關部門了解到,為鼓勵三亞本地漁民自籌資金建造鋼制漁船,開發外海和遠洋市場,促進三亞市海洋捕撈業的發展,確保漁民增產增收,三亞市政府于近日出臺了《漁民造船補貼管理辦法》,規定對從今年1月1日起建造的鋼制漁船,進行專項補貼。
三亞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人告訴記者,造船補貼標準為:噸位在150噸以上200噸以下的鋼制漁船,每艘補貼15萬元;噸位在200噸以上的鋼制漁船,每艘補貼20萬元。補貼的發放對象為從事捕撈生產3年以上的本地居民,且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
同時,造船漁民必須提前向三亞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提出造船申請,取得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書》,并提供與造船廠方簽訂的建造漁船合同書以及廠方的資質證明。
造船補貼資金必須用于漁船的建造、維修、購買網具、生產及后勤服務等方面,并依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獲得造船補貼的漁船船主,不滿5年出售或轉讓漁船的,應退回造船補貼。否則,三亞市人民政府將依法追回造船補貼資金。
該負責人提醒廣大漁民,對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造船補貼的漁民,一經核實,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會給予其警告處分,并取消其3年內再次申請補貼的資格;對于已經以不正當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的漁民,將會依法追回,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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