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6月7日,記者從廣西南寧市衛生監督所得到消息,近日,一種號稱人工培育的含微毒的河豚魚在南寧現身,食客品嘗河豚不用再冒生命危險。
為此,南寧市衛生監督所發出2006年第一號衛生警示,微毒或無毒河豚魚的說法沒有科學依據,經營烹飪河豚魚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市民千萬不要冒死吃河豚。
據了解,這種宣稱為人工馴養的河豚魚已經進入南寧市,它不是野生的含有劇毒的河豚魚,而是由人工控毒培育成功的含微毒的“家化暗紋東方豚”。為此,南寧市衛生監督所鄭重發出食品衛生安全警示:河豚魚有劇毒,河豚魚含毒性極強的神經毒“河豚毒素”,其毒素耐熱,一般烹調溫度無法將其去除,鹽腌或日曬也不能破壞。河豚中毒尚無特效解救藥物,屬高危食物,而且加工經營河豚尚涉及魚源引進,加工制作,廢棄物處理等相關控制、管理問題,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將會讓食客出現生命危險,直接影響人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所謂“野生的河豚魚有毒,養殖的河豚魚無毒或微毒”的說法是無任何科學依據的。
衛生部《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自治區衛生廳也曾明確批示:河豚魚有劇毒,嚴禁作為食品原料加工經營。
2004年3月國家衛生部發布2004年第二次食品安全預警公告,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加強轄區水產品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銷售河豚魚行為要依法嚴厲處罰。
對于那些屢禁不止、多次違法經營烹飪河豚魚的酒樓餐館,衛生監督機構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衛生許可證,并以其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市衛生監督所請廣大市民及時投訴或舉報,電話:2439685。
南方漁網編輯: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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