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4月26日上午,3艘船號為“閩霞漁1898、1169、3107”的福建籍籠捕漁船的船主,在廣西區漁政檢查大隊交納了各2萬元的罰款,以及保證不再來北部灣沿海進行捕撈生產的"保證書"1份。
針對近期以來,北部灣沿海漁區的非法捕撈現象比較猖獗的實際情況,駐地在北海市的廣西區漁政檢查大隊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從4月17日起開展專項的打擊非法捕撈、維護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打非”行動。他們共出動2艘漁政執法船,漁政人員38人,快艇5艘,由2名漁政檢查大隊副大隊長帶隊,在北部灣沿海各主要漁區晝夜巡邏執法。
至4月21日,他們共查獲各類違規漁船26艘,其中跨海區進行籠捕作業的福建籍漁船3艘。按照國家漁業法規的規定,漁民從事漁業生產只能在本省的海域進行,如果要跨省跨海區進行生產,必須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如果沒有手續,就屬于違規生產,漁政部門有權進行查處。這3艘福建籍漁船的船主沒有辦理任何手續,就駕駛著大馬力的漁船駛入北部灣進行籠捕作業,用專門的籠具捕捉海蟹。
4月20日,這3艘福建籍漁船在北部灣388海區生產時被廣西區漁政檢查大隊的“中國漁政45001”、“中國漁政45002”二艘執法船查獲,并監護著這3艘福建籍漁船駛回北海港接受處理。
廣西區漁政檢查大隊開展的“打非”行動,受到廣西沿海港口漁民的歡迎。他們說:再不狠狠打擊非法捕撈現象,漁業資源日益衰退,我們今后在大海里就沒有魚可捕撈了,群眾也吃不到魚了。
南方漁網編輯: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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