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我們來湖北販魚,為什么享受不到‘綠色通道’政策?”不少外地魚老板很直率地這樣問。
10日,從武漢白沙洲發貨到成都的魚販褚中平介紹,他的車從宜昌上船走水路到重慶萬州上岸,進入重慶和四川路段后,無需交通行費。如果按湖北的標準,他每次至少需交1300元。由此他也鬧明白了:難怪四川、重慶的農產品運銷搞得活。
其實,我省早在2001年就開始醞釀,為鮮活農產品開辟“綠色通道”。但遺憾的是,從2001年至2004年,我省先后兩次出臺的政策基本沒有執行。省農業廳信息處處長萬德寶如是說。
2000年,海南在全國率先出臺“綠色通道”政策。次年,省政府有關部門在宜昌開會,提出實施“綠色通道”政策,但沒有見諸文件,結果成了“空頭支票”。2003年,“鄂交財510號文”明確提出,省內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降低一檔收費。但到2004年時,政策仍未兌現。當年10月底,“鄂交財發470號文”,重申降檔收費。
去年國家7部委出臺20號文件,要求建立全國性綠色通道。去年底,交通廳等7廳局聯合發文規定:在國家規定的“綠色通道”上,實行省內外車輛無差別政策,降低一檔收費;在國家網絡外的省內“綠色通道”,對本省籍車輛降低一檔收費。
但記者在調查時,不少省外魚販提供的收費票據顯示,他們沒有享受這一優惠政策。據“鄂交財2004年470號文件”顯示,當年1月至9月,全省開通“綠色通道”道口163處,減免車輛3萬車次,直接減免60多萬元(未含月票優惠金額)。記者采訪的省外魚販們認為,在海南、四川、浙江等省,實行的是零收費,湖北實行的收費政策,即便如此,湖北如果真正把國家政策不打折扣落實,實際減免的費用應該遠遠大于這個數。
在省交通廳和省公路局收費處,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紹,政策在基層沒有充分執行是有可能的。
水產品流通不暢并不是個新鮮話題。早在1995年初,湖北日報刊登過記者暗訪采寫的新聞《魚販難過重重關》,文章指出,因亂收費等原因,販子每拉一次魚,身上都要掉幾兩肉。歷史有著驚人的相似,11年過去了,相似的問題仍在重演。
一條“綠色通道”真的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埋一個大單嗎?
萬德寶算了一筆賬:全省農產品總量約7500萬噸,除去糧棉油麻等產品,鮮活產品大約為5000萬噸,按35%的銷售率算,可銷售總量為1750萬噸,以5噸的裝車量,需裝車350萬輛,假定從仙桃通海口到豫南交費90元計,共計3.15億元。這筆賬均攤到我省4000余萬農民頭上,人均不足8元。而從水產而言,318萬噸的總產,80%的外銷,通行費約為4580萬元,以100萬漁民計,人均4.58元。
賬算出來了,這只是一組被高估了很多的理論數據,實際需要減免的遠非那么多,因為有相當數量的鮮活產品,在沒有進入我省公路收費站之前,就被老百姓消費了。
那么,歷時3年,省直有關廳局三次聯合下發紅頭文件,卻始終不能讓“綠色通道”暢通,這道卡到底卡在哪里?
是按國家政策減免還是繼續按自己的地方政策收費,這其實是一本經濟大賬和一本部門小賬的算法問題。有一點是很清楚的,“綠色通道”暢通了,漁民會歡喜,魚販會有信心,漁業會興旺,百姓也會得到更多實惠,這本大賬中可以說既有精確的經濟賬,還有不可估量的社會效益賬。
作為一個農業大省,一個號稱全國第一的淡水產品大省,如果我們僅僅盯住某些個部門區區小利不放,一個很有前途的水產業發展無疑會受到制約,我省農業經濟由此遭到的損失也將難以估量。
如此看來,有關部門的工作如果仍然是“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那么,支農惠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又將從何落實呢?
南方漁網編輯: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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