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一度震驚全國的深圳東門“海鮮霸”涉黑案昨日終審判決。糾集多人橫行深圳東門等海鮮批發市場,以恐嚇、毆打等手段強收保護費的“海鮮霸”老大陳克庚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并于昨日執行。這是廣東省首宗因涉黑而被處極刑的案件,也是繼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掀起后,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揮出的第一記重拳。
控制海鮮批發市場人稱“花甲霸王”
昨天上午9點40分左右,伴著一路警笛呼嘯而來,載著陳克庚等人的囚車開抵法院審判大樓。陳克庚由兩名法警押著走向審判庭等候宣判。如果不是他背后小小的白色布條上寫著“陳克庚”的名字,從他有些遲疑的腳步,木然的神情,很難將這名瘦高個男子跟黑社會老大的名頭,和那個動輒就將不聽話不交保護費的海鮮商“大刀砍走”的行徑聯系在一起。
而早在2002年,就是這名瘦個子男子引發的東門“海鮮霸”涉黑案轟動全國。他和黃燕添等人因涉嫌故意傷害、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拐賣婦女、搶劫等多宗罪名,被深圳檢方訴至深圳中院。后經深圳中院審理查明,以陳克庚為首的涉黑團伙,從1999年7月至2001年10月間,長期控制著深圳東門、布吉、羅芳3個海鮮批發市場,一度被人稱為“花甲霸王”。他們為了收取這3個海鮮批發市場海鮮商的“保護費”,以陳克庚為首,糾集了王如昌、黃燕添、黃漢秦和卓展雄(另案處理)等骨干成員,并以每月發工資的形式長期雇請王如群、劉建深等人,形成較為固定的涉黑組織。在該組織的“頭頭”陳克庚和骨干成員黃燕添、黃漢秦、卓展雄等指揮下,以恐嚇、毆打等手段強行收取元貝、花甲、河蝦等海鮮經營者“保護費”的方式敲詐勒索人民幣100多萬元。該組織對拒不交“保護費”的經營者,或持刀或揮拳而上,用刀砍毆打的方式進行逼迫,先后共實施故意傷害行為五次,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多人輕傷。
押赴刑場時仿佛是被法警推著走
2003年11月11日,深圳中院一審宣判后,陳克庚等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陳克庚認為自己沒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該案經廣東省高院二審認為,深圳中院對陳克庚的一審判定事實清楚,量刑適當,遂維持原判,并核準了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陳克庚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遵照廣東省高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深圳市中院昨日將陳克庚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昨天宣判會后,在被帶離法庭之際,陳克庚還大聲喊了一句“還要舉報”。這是他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話。被押赴刑場時,陳克庚仿佛是被法警推著走的,他的上身始終往后仰著,面無表情。
■ 陳克庚四宗罪
深圳中院一審后,依法判陳克庚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 海鮮霸主要暴行
砍死海鮮檔老板
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上半年,被害人張某在深圳羅湖區草埔市場經營花甲批發生意期間,因不同意給陳克庚交納“保護費”遭多次威脅。同年7月26日凌晨4時許,陳克庚一伙人跟蹤張某的運貨車到羅湖區文錦北路洪湖立交橋時,將張的車截停,持刀向張某及其同行幾人亂砍,張被送醫院后因傷勢嚴重不治身亡。
強收百萬保護費
2000年9月,陳克庚召集在羅湖區東門市場經營元貝批發的3名商人到羅湖區一間餐廳“開會”,威逼3人每人每月向其交納“保護費”3萬元。同年10月,3名批發商收到陳克庚等人要其交納“保護費”的電話,但3人均表示拒絕,陳克庚即帶人持刀前往威逼3人使他們被迫同意。直到2001年10月,3人被迫交付“保護費”100萬元。
南方漁網編輯: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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