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南方漁網報道 為了進一步規范水產養殖水域管理,維護水產養殖者的合法權益,柳州市實施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制度。昨日,該市首次發放《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柳州市農工商公司等4家從事水產養殖的單位取得了“護身符”,涉及面積達4208畝。
據介紹,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是使用者在一定時期內擁有水域灘涂養殖使用權的惟一有效法律憑證,在批準范圍內從事養殖,收益的權益、造成的損失受法律保護。沒有依法取得養殖使用證而從事水產養殖生產的,其使用權不受法律保護,并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編輯:鄧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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