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我賣的魚都是人工養的呀!”“那它的背上怎么會有小洞的痕跡?”水產批發戶余某聽了“老漁翁”鄧享炳的反駁后啞口無言,只好承認自己賣的是野生魚。據悉,在2月1日到4月30日的禁漁期內違規賣野生魚,余某的處罰金額在兩千到兩萬元之間。
昨日上午,市漁政處啟動禁漁執法突擊檢查,在渝中區西三街水產市場,執法人員在余某的攤位檢查時,1米多長的鯰魚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注意。鄧享炳發現魚身的顏色不對勁,有的深有的淺;伸手去摸魚的胡須,又掰開魚嘴觀察魚的牙齒。最后鄧享炳注意到魚背上有小洞的痕跡,“一定是魚鉤留下的,人工養殖的魚用網捕不會有傷痕。”看到鄧享炳找到確切的證據,余某只好承認自己的魚是從江河中捕捉的野生魚。
中午,市漁政處在朝天門碼頭,將從飯店、市場上查獲的近百斤野生魚放回到長江。市漁政處歡迎市民舉報禁漁期買賣野生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對舉報人獎勵200元,電話是67757367、67756897。
編輯: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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