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石家莊海關偵辦并移送審查起訴的一起走私凍海產品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以低瞞報價格和偽報貿易性質等方式走私進口馬來西亞產凍海產品22票,偷逃國家稅款共計142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50萬元。
經查實,張某等人與馬來西亞水產商陳某內外勾結,由張某將遠低于實際成交價格的報關價格通知陳,陳依此價格制作好提單、發票和裝箱單等報關單證后提供給張某,張某又找到熟悉海關業務的顧某具體辦理通關事宜。貨物通關后,進口貨款由陳某聯系的國內地下錢莊轉入馬來西亞。通過這種方式,張某等自2000年5月至2001年1月間共走私進口馬來西亞產凍帶魚、凍墨魚等海產品7票,偷逃國家稅款50余萬元。
此外,張某還以每噸800元到1000元不等的價格從長樂市中水華農遠洋漁業有限公司非法購買遠洋漁業免稅證明,以該公司的名義向石家莊海關申報免稅進口馬來西亞凍海產品,貨款同樣通過地下錢莊對外支付。以該手法,自2001年2月至8月間,張某等共走私進口凍海產品15票,偷逃國家稅款90余萬元。
與張某同案的兩人也被判刑,馬來西亞水產商陳某另案處理。
南方漁網編輯: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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