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2003-12-1)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尖山鎮排榜村地處欽州港海邊,是個有著2000多人的漁村,去年的人均收入不到4000元,應該說還算得上是個富裕村。但是人均達1000元海域使用金的征收卻使他們感到負擔沉重。漁民的負擔怎會這么重?
在雜草叢生的村委會院子里,村支書鐘運香以及幾個養殖戶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依靠廣西沿海特有的近海淺灘的天然優勢,欽州龍門鎮、大番坡鎮、尖山鎮多年來盛產近江牡蠣苗種(蠔苗),遠銷福建、廣東、海南三省,在全國享有蠔苗之鄉的美稱。因而廣西沿海一帶的漁民紛紛變賣家財,加入蠔苗養殖的大軍。然而事與愿違,這幾年發生了罕見的臺風,今年8月底,百年未遇的臺風在廣東登陸,經廣西沿海,給沿海的牡蠣養殖業一個致命的打擊。許多漁民的蠔排經臺風席卷過后,支離破碎,損失慘重。禍不單行,今年年初,由于氣候的變化,直接導致上苗率不高,苗種質量下降,福建、廣東、海南的客商以此為由,拼命壓低蠔苗的價格,漁民苦不堪言。當漁民苦苦等待價格回升、惶惶不安的時候,欽州市有關部門卻違背國家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關規定(2002年開始實施的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對漁民養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擅自決定收費。
鐘運香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自治區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人行南寧中心支行2001年底聯合下發的文件,名為“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規定:漁業、鹽業用海收費標準從50--300元不等,其中,“海底沉箱及其他改變海底自然環境增養殖的,按占用海底面積每年每畝不低于300元計征。”恰好,排榜村的養殖方式都屬于這一最高計費范圍。
按說,海域使用管理法實施以后,與之相抵觸的有關文件就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是,這里的海域使用金還是按自治區以前出臺的文件征收。不僅如此,在具體收費時,在面積的測算方面又與漁民產生了較大的分歧。養蠔苗做的排一般只占一畝水面面積,因為蠔苗需要充足的養料和充分的水流,所以一片水域所能容納的蠔排是有限的。但是有關部門在計量面積時卻按整片水域計量,一般要超出使用面積的6倍。一位叫吳立志的養殖戶向記者出示了去年他的海域使用證和繳納海域使用金的收據,18個蠔排實占面積不到18畝,卻按129畝水面的面積征收了海域使用金,共計38700元,另外還要加上每畝33元的測量費。海域使用金和這筆測量費是每年都要交的。漁民氣憤地說:“水面面積不像小孩子的身材,每年都會長,為什么每年都要量?”養殖大戶鐘應橋說,他擁有50個蠔排,按目前的規定每年應當交了萬多元的海域使用金,但他絕不愿繳那么多。
鐘運香說,以前搞養殖的漁民每畝只需向水產部門繳6--8元的養殖資源增殖費,負擔很輕,現在繳那么多錢,卻沒有得到以前水產部門提供的那些服務,漁民意見很大。他們認為,首先在國務院未出臺相關規定的情況下,這筆錢就不該繳;其次,即使這筆錢該繳,也不能按目前這種計量辦法;第三,退一萬步講,海域使用金就是這么一種繳法,測量費也不能每年都收。鐘支書說,說心里話,適當的收費漁民是能夠理解的,但現在收費太高,全村2000人光海域使用金就得200多萬元,加上其他收費、的確不堪忍受。希望國務院盡快出臺關于漁民養殖用海繳納海域使用金的具體實施辦法,規范基層的海域使用金征收行為。(農民日報)
采集: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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