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發文單位】農業部辦公廳
【發文文號】農辦漁[2009]140號
【簽發時間】2009年12月17日
【印發時間】2009年12月18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漁業主管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有關單位:
今年以來,漁業經濟總體保持平穩較快發展,水產品供應充足,國內市場運行基本平穩,沒有出現大起大落,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但最近一段時間,一些地方冰凍雨雪等自然災害較多,養殖病害時有發生,水產品價格持續小幅上揚,在我部組織開展的第二次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中仍有個別產品被檢出違禁藥物。為確保元旦春節期間水產品安全有效供給,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冬春季水產養殖生產管理,確保水產品市場供應
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并認真落實重大災害應急預案,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做好防大災、抗大災準備,指導漁民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各種災害性天氣,確保養殖產品越冬安全,保證市場供應穩定;指導各級水產良種場加強親本培育和苗種越冬管理,為明年養殖生產奠定良好基礎;做好水產養殖病害監測和疫情防控工作,擴大監測范圍,增加監測頻率,及時發布病害預警信息,最大可能地減少病害損失;多渠道籌措資金,組織和支持漁民利用冬季干塘階段實施池塘標準化改造,改善養殖生產設施條件。
二、認真開展水產品市場運行情況監測和研判,科學引導生產和銷售
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研究、總結天氣變化對水產品市場運行情況的影響及重大節日期間水產品市場運行規律,提前做出預測,制定應對預案;要充分利用現有水產品市場信息平臺,組織轄區內定點批發市場,加強市場運行情況監測和信息發布,為廣大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及時準確的市場運行信息,引導漁民合理安排起捕和銷售,保持水產品市場價格平穩;各級漁業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業協會要積極組織水產品產地與市場對接活動,組織生產、流通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及時調劑余缺,確保元旦春節期間水產品市場供應不脫銷、不斷檔。
三、切實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水產品消費安全
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落實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和質量安全檢測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要加強對在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中發現的違規企業及其不合格產品的監管,加大執法處罰力度,確保執法查處率達到100%,堅決制止不合格水產品上市銷售。我部漁業局和漁政指揮中心將加強重點督查。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報刊、網站等媒體的輿情監測,一旦發現可能引發質量安全事件的苗頭性信息,在向同級政府和上一級漁業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要迅速核實情況并組織有關專家通過主流媒體進行權威證實,正面澄清,以消除不必要的消費恐慌,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市場秩序。
四、積極組織有關科技力量,加強漁業生產技術指導和服務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和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要組織廣大科研和推廣人員密切關注當前水產品生產情況,根據水產品越冬防寒等季節性特點,及時提供針對性的技術服務;要按照水產品越冬期間在水溫調控、投餌、防病等方面的特定要求,開展及時有效、形式多樣的科技服務活動。各地漁業主管部門也要根據極端氣候變化實情,迅速組織有關科研、教學和推廣等單位人員,根據科技救災應急預案,深入基層一線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盡量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努力確保漁民增收和水產品安全有效供給。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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