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一、以進出國境或關境的貨物和物品為征稅對象
關稅的征稅對象是進出國境或關境的
貨物和物品。屬于貿易性
進出口的商品稱為貨物;屬于入境旅客攜帶的、個人郵遞的、運輸工具服務人員攜帶的,以及用其他方式進口個人自用的非貿易性商品稱為物品。關稅不同于因商品交換或提供勞務取得收入而課征的流轉稅,也不同于因取得所得或擁有財產而課征的所得稅或財產稅,而是對特定貨物和物品途經海關通道進出口征稅。
二、以貨物進出口統一的國境或關境為征稅環節關稅是主權國家對進出國境或關境的貨物和物品統一征收的稅種。在封建社會里,由于封建割據,導致國內關卡林立,重復征稅,所以那時的關稅主要為國內關稅或內地關稅,它嚴重地阻礙著商品經濟發展。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取代封建生產方式之后,新興資產階級建立起統一的國家,主張國內自由貿易和商品自由流通,因而紛紛廢除舊時的內陸關稅,實行統一的國境關稅。進口貨物征收關稅之后,可以行銷全國,不再征收進口關稅。
三、實行復式稅則
關稅的稅則是關稅課稅范圍及其稅率的法則。復式稅則又稱多欄稅則,是指一個稅目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稅率,根據進口貨物原產國的不同,分別適用高低不同的稅率。復式稅則是一個國家對外貿易政策的體現。目前,在國際上除極個別國家外,各國關稅普遍實行復式稅則。
四、關稅具有涉外統一性,執行統一的對外經濟政策
關稅是一個國家的重要稅種。國家征收關稅不單純是為了滿足政府財政上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利用關稅來貫徹執行統一的對外經濟政策,實現國家的政治經濟目的。在我國現階段,關稅被用來爭取實現平等互利的對外貿易,保護并促進國內工農業生產發展,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
五、關稅由海關機構代表國家征收
關稅由海關總署及所屬機構具體管理和征收,征收關稅是海關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海關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監督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并編制海關統計和其他海關業務。”監督管理、征收關稅和查緝走私是當前我國海關的三項基本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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