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日前香港警方為打擊長沙灣批發市場淡水魚批發街市走私「黑魚」,這個星期聯同衛福局、食環署、漁護署和海關,長駐長沙灣魚市場,監察所有運送魚類(主要應該是淡水魚,因為咸水魚另有法例規管)到魚市場的船只及車輛,堵截非法入口的走私魚及其它食品。
該批發市場設計如「呂」字,小面積的一邊屬咸水冰鮮魚市場,大面積的一邊屬淡水魚蔬菜和蛋類市場,另有一個相當大的停車場。本來行動是針對淡水魚市場,與咸水魚無關,但行動「有殺錯、無放過」。咸水魚市場買家的貨車,必須進入淡水魚的停車場上貨,這造成咸水魚市場商戶需要把賣出的咸水魚行個大圈推入淡水魚的停車場,而由于警方行動需要登記每一個出入的人員和檢查每一盒貨品,本來若咸水魚市場有自己的停車場或上落貨區,根本無需要因「借路」而「多」受一次額外的規管。
現時咸水魚市場內有卅多檔魚欄,大部分街市為魚欄鋪面和貨倉所占用,留下來小量地方通常都停有魚欄自己的貨車。但市場每晚由九時開至凌晨一時始便接收由內地進口到港的冰鮮海產,而運載冰鮮海產的漁船亦于每晚九時至第二天清早五時于場內碼頭卸貨,每天冰鮮海產總量達一百五十噸,共一萬多盒。所以街市內卸貨和出貨工作非常繁忙。據估計由深夜十一時至清早七時,牽涉貨車數目到二百五十架次。由于上落貨地點由原來咸水魚街市門口,因警方行動被迫移入淡水魚市場停車場內,魚欄使用手推車(每車載八至十盒)送貨到買家的貨車去,每一載貨手推車送貨流程來回時間,由以往的每一轉十五至廿五分鐘,增加至卅五到五十分鐘。
這個改變,造成了以下幾個后果:
(一)運送流程增加,人手增加,成本亦增加。
(二)運送時間延長,加上地方窄小,造成擠迫,導致一些要趕市場的買家放棄在此市場買賣。
(三)買家現在需要停入停車場,每天需要額外增加八十元的停車費,一個月便是二千四百元。
(四)由于出入淡水魚市場地方窄小,容易造成魚欄之間的磨擦。
(五)淡水魚市場停車場九成九為月租,絕大部分已租出,只有極小數時租車位,當買家貨車駛入,在繁忙時間,百多貨車在停車場內,互相「堆塞」、「排龍」,造成不少爭拗,更產生了淡水魚欄們對咸水魚欄們的不滿。
明顯警方要打擊的,本來是淡水魚市場內的走私「毒魚」,但其處理方法卻「殃及池魚」,禍及咸水魚市場。當然在執法部門認為現時的方法是最好的打擊「非法行為」,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政府與警方也不能不理人家死活,導致備受不合理牽連的咸水魚市場的商戶大受商業上的打擊。經兩次筆者與該市場的兩個商會商量后,他們提出了一些短長期的改善意見。短期改善方案:(一)為了疏導手推車出入淡水魚市場的停車場,出入口應該起碼由一個增加至兩、三個;(二)部分貼近咸水魚市場的停車場車位,在晚間七時至清晨七時撥予咸水市場貨車專用。長遠改善方案是咸水魚市場應提供足夠上落貨的專區以及停車位。一個快捷的方法是把分隔咸水魚市場和淡水魚市場停車場的墻拆掉,而貼近咸水魚市場的四至五十個車位轉交予咸水魚市場使用;另一個方法就是在咸水魚碼頭附近,加建上落貨區和停車場。
十年前咸水魚市場,每年虧本三、四百萬元,近十年轉虧為盈,年賺千多萬元,自然其商業活動亦由冷清轉為頻繁,但市場設施卻毫無寸進,追不上市場發展,政府部門管理兩批發市場卻不掌握市場的脈搏和商機并加以發揮,市場最后只會被政府部門「玩死」。
采集: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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