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近日,國家質檢總局批準了在汕頭檢驗檢疫局轄區內進口的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不再要求提供臺灣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憑公海自捕魚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等資料向檢驗檢疫部門報檢。這項優惠措施,不僅給臺灣漁民銷售水產品開辟了又一新渠道,對主要依靠外來原料加工出口的汕頭水產品出口也是一個利好消息。汕頭也因此成為繼福建之后第二個獲得此項便利政策的地區。昨天下午,市政府召開了汕頭進口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實行快捷便利檢驗檢疫措施座談會,我市相關職能部門、市臺商投資企業協會、市水產加工進出口協會和我市一些水產品企業的代表參加了會議。
汕頭是對臺貿易的重點地區,也是廣東主要的水產品加工出口基地,轄區內有出口水產品加工企業30家。據統計,2005年經汕頭檢驗檢疫局檢驗合格出口的汕頭出口水產品就有5.89萬噸、貨值2.89億美元。然而,一直以來原料供應不足,特別是海捕水產品原料不足已成為制約汕頭市水產品出口發展的瓶頸。該優惠政策將對汕頭水產品加工出口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羅仰鵬在會議上要求各有關部門要用好用足政策,以促進我市水產品加工和貿易的進一步發展。
采集: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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