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臺風來了!”7月9日,“浣熊”臺風掃過舟山群島,漁民紛紛入港避風。“漁政來了!”暗涌潛藏的海面上,省、市、區四艘漁政船聯合執法“打非”。
在這場自然風暴和執法風暴的雙重施壓下,漁業大省浙江正掀起一場修復振興漁場的攻堅戰——從籌建具有刑事執法權的省級海警局,到將年度目標與“官帽子”、“錢袋子”掛鉤,攻堅戰任務艱巨,手段鐵腕。
全國面積最大的浙江舟山漁場,就在風暴眼處。舟山漁場正在搜索并擊破自己若隱若現的敵人們——禁漁期非法捕撈的省內外漁船和沿海重化工布局造成的水污染。
浙江公開承諾“四年扭轉‘東海無漁’局面”,但在頂層設計《漁業法》未完成修訂的當下,上述承諾能否按期兌現?
顯敵:過度捕撈
駕駛室墻壁上掛著擺錘式傾斜儀,指針在5-10度之間來回晃動。起點是舟山市漁政碼頭,終點是接到舉報的未定坐標海域,在臺風和雨霧的煙波微茫間,中國漁政33121號撕開一條口子。
航行近3小時后,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漁業執法處副處長劉銳面露疲色地說:“違規船跑了,撲了個空。”在前一天抓獲一條休漁期違規作業漁船后,劉銳一邊要盯著港口避免對方船東派人來偷船,一邊要趁臺風天隨時抓進海灣避風的外地船——那些北方大漢,有的用鋼管把船兩邊“插得跟刺猬一樣”,讓漁政船一靠近就被捅穿撞壞;有的自己手持菜刀、啤酒瓶阻止手無寸鐵的漁政人員登船。劉銳說,由于《漁業法》尚未修訂,截至目前,舟山市尚無一例因暴力抗法被判刑的案例。
“今天,我們同時出動了省局、市局和定海、普陀兩區的4艘執法船,就是為了堵截可能開足馬力逃竄的違法船!”劉銳說,上個月底,執法人員大半夜抓到一艘禁漁期偷捕“三無”漁船,第二天白天就有“陌生面孔”在漁政碼頭附近活動,劉銳和同事們不得已把扣留漁船的駕駛臺整個卸掉了。
每年6月-9月,是東海區拖網、帆張網伏擊休漁期,但此間的漁場,并不平靜。
1987年起,國家開始對海洋捕撈漁船船數和功率數實行總量控制(簡稱“雙控”)。1999年、2000年農業部分別實施了海洋捕撈“零增長”和“負增長”政策。根據現行漁業政策,要從事海洋捕撈業,必需同時具有《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船舶登記證書》和《漁業捕撈許可證》,三證不全則是“三無”漁船。
但當地一名擁有30多年捕魚經驗的“漁老大”說,由于漁船買賣后,功率(馬力)指標并未隨船轉移,導致買入方成為“大機(發動機)小標(功率指標)”的“三無”漁船,賣出方又可重新向漁業管理部門申請建造新船,最終導致“雙控”政策失靈,漁船不減反增。該說法得到當地漁業部門知情人士確認。
該知情人士透露,由于當地各縣(區)漁船“船證不符”情況普遍存在,浙江省規定:“對套用原船證書制造或購置漁船、擅自更換主機功率等各類‘船證不符’漁船先予以處罰,并按有關規定實施限期整改。”然而,在執行過程中限期整改跟不上,只能按照功率指標“以罰代管”,有的縣一年能罰上來1000多萬,這客觀上縱容了“三無”漁船酷漁濫捕。
船越來越大,網越來越密,但捕到的高經濟價值魚類卻越來越少。據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的數據,全省漁船總動力從1985年的79.8萬千瓦飆升至361萬千瓦,占到全國沿海漁區約1/4。浙江省捕撈船平均馬力數達到109千瓦,遠遠高于全國38千瓦的平均值。以浙江省四大漁產中名氣最大的大黃魚為例,1957年產量一度達到17萬噸,而去年經過大規模增殖放流后也僅為0.28萬噸。
隱敵:海洋污染
浙江海洋學院資源與環境系主任水柏年回憶說,前兩天,舟山一位80多歲老漁民連續第四次找上門來,就為了跟這位海洋漁業生態專家強調一點:“不能對魚群打‘殲滅戰’,不能讓污染危害漁業資源,搞得子孫后代沒魚吃!”
根據浙江海洋學院的最新研究成果,浙江省入海河流眾多,從北到南依次有錢塘江、甬江、椒江、甌江、飛云江、鰲江等,受江河徑流帶來的陸源性污染物、一些沿岸企業和海水養殖場直接排放入海的污染物影響,對全省12 個重點入海排污口周邊329.3平方千米的鄰近海域生態環境監測結果顯示,95.3%的重點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不符合所在海洋功能區環境保護要求,其中劣四類水質海域面積高達313.8 平方千米。
現行《海水水質標準》規定,劣四類水質不僅不允許直接與人體接觸,更不允許用于海洋捕撈和海水養殖。
舟山漁場也不能獨善其身。根據今年最新一期的《舟山市海洋環境公報》,受長江、甬江、錢塘江等大江大河所攜帶的入海污染物影響,2013年舟山市近岸海域海水環境質量仍呈現較為嚴重的富營養化狀態,超過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面積為11017平方公里,占舟山市近岸海域面積的53.0%。
如果說,上述富營養化現象僅涉及氮、磷等污染物,那么,一份向全國人大提交的建議材料披露,舟山全市在建、擴建、擬建項目全部完成后,各類油庫總庫容量將達到4000萬平方米,相當于全國鉆井量的1/5,大慶油田一年的產量。另一方面,作為浙江省人口最少的地級市,舟山的消防人員編制和裝備有限,難以單獨應對大型油罐安全生產事故;而2006-2010年,舟山海域共發生船舶污染事故21起,溢油量超過了1300余噸。
另外,無序圍墾灘涂、發展臨港工業、鋪設海底管線、擴大交通航道等建設用海,也在擠占傳統漁民的作業漁場,并破壞魚群產卵、索餌、越冬場和洄游通道。
盡管舟山乃至浙江重點海洋漁業水域底質總體上比前幾年有所好轉,浙江省海洋漁業環境監測站一份監測報告仍警示稱:“岱衢洋(位于舟山群島的岱山、衢山兩島之間——記者注)大黃魚、鯧魚、小黃魚、鰳魚等主要經濟魚類產卵索餌場,以及樂清灣鱸魚、鰻、對蝦、鋸緣青蟹、貝類增養殖區等沿岸重要漁業水域仍然存在營養鹽(無機氮、活性磷酸鹽、非離子氨)、重金屬(砷、鎘)以及微生物(大腸菌群)等污染。”該機構推測,可能是因為海域目前正遭受海洋工程和廢水排放的雙重危害,同時漁業污染事故時有發生。
擊敵:四年“有魚”?
浙江省舟山市華鷹遠洋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科平1976年起就出海了。當時,腳淌在海水里,烏賊就會吸在腳上;手電筒一照海面,就有魚群撲騰起來;他在老家蝦峙島,一出家門就能捕魚。直到1989年,眼看漁區后撤得離老家的車程越來越遠——1小時、2小時、3小時、5小時……他最終放棄了近岸捕撈,投身遠洋漁業。作為全國人大代表,他已經連續7年圍繞舟山漁場漁業資源向全國人大提交議案和立法建議。
李科平們的呼吁得到浙江省的回應。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印發了《關于修復振興浙江漁場的若干意見》,首次公布時間表:“到2017年,全面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全面完成船證不符漁船整治,基本杜絕非法捕撈……浙江漁場資源水平恢復到上世紀90年代末的水平。”據《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說得更直接,預計4年“扭轉‘東海無魚’局面”。
浙江已成立省級海警局籌備組,試圖破解漁政人員無執法槍械卻面臨暴力抗法的困境,并將對暴力抗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省政府將浙江漁場修復振興目標任務列入“平安浙江”和各級政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對工作不力不實的地區和部門,采取通報批評、公開曝光及組織處理等措施。
鐵腕背后,有難言之隱。浙江省委副書記王輝忠曾在一次全省會議上怒斥:“大海撈魚,就好像是大海撈針——‘東海無魚’就是‘藍色國土’荒漠化!”
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正前往浙江、山東等漁業大省展開《漁業法》修訂的立法調研。水柏年建議,中國應抓住《漁業法》修訂稿征求意見的時機,立法確認“漁民(成為漁民要具備哪些資質)”與“漁權(哪些人依法享有捕撈權)”,從根本上減少漁民數量。
受訪專家還寄希望于漁業體制與機制改革的頂層設計。在一些研討會上,有專家指出,要設計捕撈權進入、流轉、退出方案。對此,浙江省海洋水產研究所副所長孫忠認為,如若借鑒日、韓經驗,在我國實行總可捕撈量制度管理制度,需要有兩個前提,一是建立漁政、海監、海關、公安的聯合執法機制,將一邊賣捕撈配額、一邊無指標偷捕者罰得傾家蕩產;二是推動我國從夫妻檔、個體戶的“生計漁業”向公司化管理的“商業漁業”轉型,使得捕魚者準入制度更容易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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