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晚間,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獐子島)發布《關于 2019 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存量抽測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稱“根據公司 2019 年 11 月 8 日-9 日已抽測點位的畝產數據匯總,已抽測區域 2017 年存量底播蝦夷扇貝平均畝產不足 2 公斤;2018 年存量底播蝦夷扇貝平均畝產約 3.5 公斤,畝產水平大幅低于前 10 月平均畝產 25.61 公斤,公司初步判斷已構成重大底播蝦夷扇貝存貨減值風險”。
獐子島公告:存在重大底播蝦夷扇貝存貨減值風險
2019年11月11日晚間,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獐子島)發布“關于 2019 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存量抽測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稱“根據公司 2019 年 11 月 8 日-9 日已抽測點位的畝產數據匯總,已抽測區域 2017 年存量底播蝦夷扇貝平均畝產不足 2 公斤;2018 年存量底播蝦夷扇貝平均畝產約 3.5 公斤,畝產水平大幅低于前 10 月平均畝產 25.61 公斤,公司初步判斷已構成重大底播蝦夷扇貝存貨減值風險”。
公告全文如下:
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2019 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存量抽測的風險提示公告中顯示,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公司共采捕底播蝦夷扇貝 17.8 萬畝,其中 2016 年底播蝦夷扇貝 3.1 萬畝、2017 年底播蝦夷扇貝 14.7 萬畝,底播蝦夷扇貝累計采捕量 4,558.66 噸,平均畝產 25.61 公斤。從截至到 10 月末的采捕作業生產、產銷量數據以及蝦夷扇貝產品狀態看,底播蝦夷扇貝并未出現異常情況。根據本次秋季抽測現場采捕上來的扇貝情況看,底播扇貝是在近期出現大比例死亡,死亡時間距抽測采捕時間較近,死亡貝殼與存活扇貝的殼體大小沒有明顯差異,大部分死貝的殼體間韌帶具有彈性,部分殼體中尚存未分解掉的軟體部分。
根據目前已抽測點位的畝產數據匯總,已抽測區域 2017 年存量底播蝦夷扇貝平均畝產不 足 2 公斤;2018 年存量底播蝦夷扇貝平均畝產約 3.5 公斤,畝產水平大幅低于前 10 月平均畝 產 25.61 公斤,公司初步判斷已構成重大底播蝦夷扇貝存貨減值風險。
公告稱,因本次抽測工作未完成,且部分海域蝦夷扇貝死亡情況可能還將持續,暫時無法判斷此次底播蝦夷扇貝死亡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及核銷的具體金額。
公告稱,公司正組織海洋專家和科研機構,將盡快趕到海洋牧場現場進行勘察并將進行扇貝自然死亡原因分析。截至本公告日,尚未能獲知導致本次蝦夷扇貝大規模自然死亡的具體原因。
公告稱,截至目前 2019 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抽測尚未完成,具有不確定性,公司針對抽測已出現的狀況積極組織專家及時找出原因,并加速完成抽測,理清整體可能遭受的損失。公司將根據事項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獐子島稱存在重大底播蝦夷扇貝存貨減值風險,深交所迅速下發關注函
獐子島稱存在重大底播蝦夷扇貝存貨減值風險,深交所迅速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底播蝦夷扇貝在10月末至今短時間內出現較大面積死亡的原因、發現減值跡象的時間,以及此前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你公司是否存在隱瞞減值跡象的情況”。
以下是公告全文:
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11日,你公司披露《關于2019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存量抽測的風險提示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稱你公司于2019年 11月7日啟動2019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存量抽測活動,截至目前的抽測結果顯示,已抽測區域2017年、2018年存量底播蝦夷扇貝平均畝產水平大幅低于前10月平均畝產水平,你公司據此初步判斷已構成重大底播蝦夷扇貝存貨減值。
我部對上述事項表示高度關注,請你公司對以下事項進行認真核查并做出書面說明:
1、2019年10月19日,你公司在回復我部《關注函》(中小板函【2019】第360號)稱,2017年度底播蝦夷扇貝投苗于2019年進入收獲期,本年度計劃收獲采捕約20萬畝。《公告》稱,截至2019年 10月末,公司共采捕2017年底播蝦夷扇貝14.7萬畝,平均畝產25.61公斤。根據你公司采捕計劃,截至目前僅剩5.3萬畝未予采捕。請你公司結合第四季度采捕計劃,說明上述底播蝦夷扇貝存貨減值風險是否對你公司2019年度經營業績構成重大影響。
2、《公告》稱,10月末底播蝦夷扇貝并未出現異常情況。請你公司說明底播蝦夷扇貝在10月末至今短時間內出現較大面積死亡的原因、發現減值跡象的時間,以及此前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你公司是否存在隱瞞減值跡象的情況。
3、根據你公司《蝦夷扇貝存量抽測管理規定》,公司于每年4-5月、9-10月分別進行春季、秋季底播蝦夷扇貝存量抽測,但你公司2019年秋測于11月才開始進行。請你公司說明于11月才進行抽測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相關內部規定。
4、你公司認為應予以說明的其他事項。請你公司在2019年11月13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并對外披露。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規定,誠實守信,規范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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