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國新聞網:印度尼西亞海事部門稱,非法捕魚每年使該國蒙受三十萬億盾(約合三十二億美元)的損失。
《印尼星洲日報》五日報道,印尼海事與漁業部長弗烈迪三日在警察總部出席解決非法捕魚協調會議后表示,希望外國漁民不在印尼海域非法捕魚。
他說,非法捕魚的泛濫導致印尼國內魚類工業無法正常運作,魚類工業普遍供應短缺,有的甚至高達百分之六十,致使許多魚類工業停止運作。只有提高印尼漁船的合法捕魚量,才能夠提高國內魚類工業的收入或是出口。
印尼警察總長蘇丹托表示,非法捕魚除了使國家蒙受損失外,非法捕魚的外國漁船也透過偽造文件使用補貼燃油,導致印尼每年至少蒙受五千億盾(約合五千萬美元)的損失。弗烈迪也承認,有少數海事與漁業部官員發出非法捕漁許可證,這些官員將受到懲處。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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