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漁民和漁業企業因成品油調價增加的負擔,最近中央財政向舟山市下達了總額約10.5億元的2008年漁業用油油價補貼資金(包括遠洋漁業油價補貼)。這筆資金如何分配,為漁區廣大漁民所關注。昨天,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經細致調研,出臺了今年漁口油補資金發放辦法,明確了補貼范圍、對象、補貼用油量、補貼時間、補貼標準等具體事項。
據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人介紹,中央財政2008年油價補貼政策,分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調價和2008年6月20日成品油調價兩種財政補貼政策。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本市實際,今年舟山市漁口油補資金發放將分兩塊進行,第一塊是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調價財政補貼,補貼范圍和對象為截止2007年12月31日船舶登記在冊且今年生產的國內海洋捕撈、海水養殖并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漁業企業和遠洋漁業企業;第二塊是2008年6月20日成品油調價財政補貼,補貼范圍和對象為截止2008年6月30日船舶登記在冊且今年下半年生產的國內海洋捕撈、海水養殖并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漁業企業和遠洋漁業企業。其中,第一塊的財政補貼按照全年12個月確定;第二塊財政補貼按照6個月確定。
為加快漁業產業化進程,充分發揮漁運漁船(指專門從事水產品收購、運輸的漁船)在國內海洋捕撈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舟山市首次將漁運漁船列入今年漁口油補范圍并給予適當補貼。同時,繼續對水產種苗企業(含育苗場)給予適當補貼。
鑒于舟山市國內捕撈漁船作業方式的多樣性,且各作業之間耗油量差異較大的實際,為體現油補資金核發相對“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體現國家的產業發展導向,今年全市國內海洋捕撈繼續實行按漁船功率與作業耗油補貼系數相結合的發放辦法,并對部分捕撈漁船作業耗油補貼系數作適當調整。今年全市國內捕撈漁船的最高補貼系數確定為1,其補貼標準是:第一塊油補為每千瓦600元;第二塊油補為每千瓦300元。漁運漁船的補貼標準,按國內捕撈漁船的最高補貼系數的25%核發。
為強化漁業行業管理,今年油補資金發放將與漁船合法生產、守法經營、執行法規、安全生產等綜合因素進行考核掛鉤。漁船如有違反伏休規定、非法進入他國管轄水域捕撈作業和炸魚、毒魚、電魚等違法違規行為,及發生重大等級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將被取消當年度油價補貼。對具有漁船無漁業捕撈許可證或未經年審等16項情形的,暫緩發放當年度油價補貼。
南方漁網編輯: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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